「經濟日報賈康談個稅改革之三」起征點決非個稅改革的全部或關鍵

「經濟日報賈康談個稅改革之三」起徵點決非個稅改革的全部或關鍵

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規範的用語是“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意為考慮了保障納稅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後做出的稅基減除,但社會上多年間,以“起徵點”來表述這一概念,可以說是約定俗成,老百姓倒也一聽就明白:指的是計稅之前,可以先把免稅的部分扣除掉多少。

由於“起徵點”通俗易懂地聯繫著納稅人的利益,特別是低中收入群體可能遇到的納稅負擔的高低,所以多年來不斷形成社會熱議的“痛點”。在上輪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將起徵點提高到3500元之後,又有七、八年的時間過去了,許多人質疑:這個時間段內物價可是累計上漲了不少,那麼起徵點為什麼還不調高?更屢見一些有影響的企業家“登高一呼”般提出:“應把起徵點提高到1萬元,以便企業員工減輕稅負”,隨即可看到網上的贊成意見有排山倒海之勢。近日財政部劉昆部長向全國人大所作的關於個人所得稅修正案(草案)的說明中,給出的信息是考慮把起徵點提高到5000元,輿論界披露的一些人大代表意見建議,傾向於提高的力度仍然不夠,再次出現了提高到1萬元等建議。應當指出,現實生活中,關於起徵點的熱議,容易給人一種錯覺,似乎提高了起徵點,就解決了我國個人所得稅改革的全部問題,至少是解決了最為關鍵的問題。其實這屬於一種認識誤區。

個人所得稅制度安排,是由一系列相關制度要素、參數構成的,涉及除起徵點之外的稅制模式選擇(分類稅制、還是綜合稅制,或是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稅率設計(比例稅率,還是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的量值怎樣設計才合理)、與稅負密切相關的優惠條款(如何考慮專項扣除),等等。如本“系列談”之二所說的,我國推進稅制改革服務於經濟社會的現代化,需要以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製為方向,所以,力求高水平地考慮個稅改革方案,就不能只看起徵點如何調整,一定要以“系統工程”思維,通盤考慮整個稅制設計中的各個要素和參數,尋求既符合改革方向,又具備實際生活中可操作性的解決方案。從這一視角可知,個稅起徵點,決不代表個稅改革的全部,也稱不上是最為關鍵的參數——當然,這是一個必須納入全面優化設計方案、特別注意回應百姓訴求的重要參數。

具體考察,假如現行稅制一切不變,僅僅提高個稅起徵點到1萬元,在不考慮“五險一金”情況下,可計算得出,月收入1萬元以下的納稅人減稅範圍為0.1-745元(即至多能減負達到745元),而月收入達10萬元的納稅人,將減負2925元。後者比前者多減2180元。這顯然是違背個人所得稅調節初衷的,是難以接受的。上一輪我國個稅起徵點上調為3500元,則是結合著超額累進稅率的調整,在不考慮“五險一金”的假設條件下,對社會成員個稅負擔的影響是:1.原起徵點2000元以下人群未受益,因為其原來的應納稅額為零。2.月收入2000元以上直到月收入19000元的人群是應納稅額下降的受益人群,其中月收入7500元至12000元之間的人群獲得了最大為350元的減稅額。3.月收入在19000元以上的人群,應納稅所得額增加。雖然上輪修改個稅稅法,未能邁出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步伐,但至少是在工薪收入部分堅持了系統性思維,達到了“降低端稅負,增高端稅負”的結果。

另外,單純過高提高起徵點,還會帶來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使我國繳納個稅的人群規模明顯減少,有違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內在要求。上輪個稅修法後,伴隨起徵點提高,我國個稅調節覆蓋的社會成員數,開始時落到了僅有2400餘萬人,即略高於全國總人口數的2%。這種使個稅“邊緣化”的效應,需要加以防止,也是起徵點不宜提得太高的一個相關重要制約因素。

總之,即將進行的個稅修法中,我們還是應堅持把“起徵點”納入“系統工程”的思維,爭取有邁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新模式的一個較好的制度建設開端。

(本文主要內容發表於《經濟日報》2018年7月5日)


賈康介紹

第十一屆、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政協經濟委員會委員,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博導,中國財政學會顧問,中國財政學會PPP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國家發改委PPP專家庫專家委員會成員,北京市等多地人民政府諮詢委員,北京大學等多家高校特聘教授。1995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1997年被評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高層次學術帶頭人。曾受多位中央領導同志邀請座談經濟工作(被媒體稱之為“中南海問策”)。擔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財稅體制改革”專題講解人之一。孫冶方經濟學獎、黃達—蒙代爾經濟學獎和中國軟科學大獎獲得者。國家“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規劃專家委員會委員。曾長期擔任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1988年曾入選亨氏基金項目,到美國匹茲堡大學做訪問學者一年。2013年,主編《新供給:經濟學理論的中國創新》,發起成立“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和“新供給經濟學50人論壇”(任首任院長、首任秘書長),2015年-2016年與蘇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給經濟學》專著、《供給側改革:新供給簡明讀本》、以及《中國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獲評中國圖書評論學會和央視的“2016年度中國好書”),2016年出版的《供給側改革十講》被中組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和國家圖書館評為全國精品教材。2017年領銜出版《中國住房制度與房地產稅改革》、《新供給:創新發展,攻堅突破》、《構建現代治理基礎:中國財稅體制改革40年》等。根據《中國社會科學評估》公佈的2006~2015年我國哲學社會科學6268種學術期刊700餘萬篇文獻的大數據統計分析,賈康先生的發文量(398篇),總被引頻次(4231次)和總下載頻次(204115次)均列第一位,綜合指數3429,遙居第一,是經濟學核心作者中的代表性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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