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果真不靠譜?四年試點結束 養老模式仍待繼續完善

試點近四年的“以房養老”政策迎來了尾聲,但從實際表現來看似乎並沒有想象中樂觀。

2014年7月,原保監會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正式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兩年後,試點範圍再度擴大,並將試點時間截止為2018年6月。

“以房養老”果真不靠譜?四年試點結束 養老模式仍待繼續完善

四年來,雖然有多家保險公司獲得了試點資格,但只有幸福人壽開展了業務,全國範圍內也僅有98戶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續。

在許多業內人士看來,受傳統養老觀念、產權糾紛、相關配套政策尚需完善等因素影響,“以房養老”的試點開展起來受到層層阻礙。

那麼,“以房養老”的政策是否有繼續下去的必要?想要真正將這項政策落地開花,還要進行哪些改革?

進展緩慢

過去的“養兒防老”在新時代又多了一種選擇--“以房養老”。

實際上,“以房養老”是一種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指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但繼續擁有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後,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以房養老”果真不靠譜?四年試點結束 養老模式仍待繼續完善

早在2013年,國務院在《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中提出,鼓勵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2014年6月,原保監會正式發佈《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並提出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記者在安居客、58同城和趕集網等信息平臺看到,目前上述這些城市的房產價格相對穩定,適合開展試點。

2014年7月,原保監會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正式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截止時間為2016年6月30日。

隨後,2016年7月,原保監會決定將試點範圍擴大至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江蘇省、浙江省、山東省、廣東省的部分地級市,試點期間也延長至2018年6月30日。

從試點情況來看,“以房養老”保險有效提高了參保老人的可支配收入。

據上海保監局數據,截至今年6月底,上海參加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簽約客戶共46戶,領取養老保險金的有32戶,每戶月均領取養老金約12104元。

但從試點的實際情況來看,這項有助於解決養老問題的政策卻並沒有想象中樂觀。截至今年6月底,有多家保險公司獲得了試點資格,但只有幸福人壽開展了業務,據幸福人壽披露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5月底,“以房養老”保險啟動客戶134戶191人,承保94戶132人。

“以房養老”果真不靠譜?四年試點結束 養老模式仍待繼續完善

推廣障礙多

從保險公司方面瞭解到,雖然此項業務承保人數不多,但感興趣的老人其實並不少。只是受傳統養老觀念、產權糾紛、相關配套政策尚需完善等因素影響,試點開展起來困難重重。

“在中國‘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影響下,一些人難以接受‘以房養老’。”南開大學金融學院教授朱銘來說,很多老人也難以接受自己辛苦一輩子掙來的房子未來成為別人的。

武漢科技大學教授董登新,“以房養老”產品的開發有一個很大的難點就是保險精算。“保險公司需要對房產估值,未來升值空間和未來通脹以及工資收入水平等多方面進行精算,如果不能對長遠收支的平衡做到有效精算,這對於未來‘以房養老’產品是賺還是賠影響很大。”

與此同時,董登新認為,受到中國人傳統觀念的影響,一方面是老年人不應該由子女以外的人贍養,另一方面房產應該由子女全權繼承,子女不會同意產權房變賣出去,否則會帶來老人和子女之間的衝突。

“這個觀念不變,以房養老很難推進。”

還有一些老人在房屋價值評估、投保後但中途能否順利退保等方面有些顧慮。幸福人壽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項目負責人趙水龍說,幸福人壽會與投保人共同選擇和委託一傢俱備國家一級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房屋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一般保險產品猶豫期15天,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猶豫期為30天。客戶可隨時退保贖回房屋,終止保險合同,但要承擔一定的手續費等。

對保險公司來說,開展這項業務的積極性也不太高。一位保險公司高管坦言:“‘以房養老’保險屬於保本微利型業務,需要不斷向老人支付養老金,在老人過世後才能處置房產,對現金流有很高要求,因此保險公司積極性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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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待政策細化

“‘以房養老’為老年人提供了新的養老解決方案。”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說,滿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養老、增加養老收入、長期終身領取養老金的三大核心需求。

他認為,儘管“以房養老”保險在較長時間內會是一個小眾產品,但它還是有市場的,空巢家庭等需要這樣的產品,因此需要政府和市場共同呵護。

對此,董登新表示,從試點來看,“以房養老”產品的推行更重要的是保險公司產品的研發和創新,尤其是在“以房養老”的收支平衡,和保障房屋產權人的基本權益方面,這些有難度。

“保險公司除了解決傳統觀念的約束之外,更是要把收支平衡的精算做好,這需要在產品研發和創新上做大文章。”董登新說。

與此同時,有業內人士表示,“以房養老”保險涉及房地產、金融、財稅等領域,除傳統保險業務需要應對的長壽風險和利率風險外,還增加了房地產市場波動風險、房產處置風險、法律風險等,特別是當前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健全,業務流程管理和風險管控難度較大,稅收方面也缺少政策扶持。

近日,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公開表示,將認真總結試點經驗,加強與相關部委的溝通協調,推動完善配套政策,探索業務經營規律,逐步建立規範有序的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市場,鼓勵更多保險公司參與,擴大和優化保險產品供給,讓更多老年人受益。

總而言之,“以房養老”試點工作已暫告一段落,雖然試點情況並不樂觀,但面對目前中國廣闊的養老市場,“以房養老”項目推進仍有商榷空間,下一步,“以房養老”將如何發展,需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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