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爲「善」——解析道德話語權

解析道德話語權

道德是個宏大的話題,但是卻又古今中外,無處不在,因為有了文字記載,道德辯論更是眾說紛紜,滔滔不絕,辯手之間,可以相隔一千年。

譬如唐代張籍的名作《節婦吟》,以清麗婉轉的文筆,講了一個徘徊糾結的故事:

君知妾有夫,贈妾雙明珠。

感君纏綿意,系在紅羅襦。

妾家高樓連苑起,良人執戟明光裡。

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擬同生死。

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

細品詩意,頗有阿根廷作家博爾赫斯推崇的短篇小說之美:“一切從現在開始,在現在結束,錯過現在就要回溯過去,遙望現在就要虛構將來”。故事以女主角第一人稱講述的方式,層層展開,步步遞進,以“現在”為節點,以“明珠”為焦點,時間彷彿在“感君纏綿意,系在紅羅襦”的“那一刻”陡然打下了休止符,將“那一刻”銘記為永恆,然而,時間又必然持續流動,“那一刻”註定是連接“過往”與“將來”長河的小小浪花,既不能獨立存在,也不能保持延續,既然早已“事夫誓擬同生死”,也只能“還君明珠雙淚垂 ”。

切都怕時間。時間永是流逝,時間永不回頭,然而,總有人希望從永不停歇的時間長河中,抓住某些“恆久遠”的要素——其中,就有“道德”。

在“奔流”中尋找“恆定”,這注定了道德的複雜性。

以道德的角度審視張籍筆下的女主角,可以牽出上千年的筆墨官司。

張籍稱他的女主角是“節婦”——在唐代,如此稱呼並無不妥,但是到了明清時代,爭議可就多了起來,頗有一些作者,對詩中的女人不以為然,並且異口同聲,都是批評她在“婦道”方面已然有虧。

例如,明代唐汝詢在《唐詩解》中,批註這首詩道:

“系珠於襦,心許之矣。

以良人貴顯而不可背,是以卻之。

然還珠之際,涕泣流連,悔恨無及,彼婦之節,不幾岌岌乎?”

無獨有偶,也是明代,賀貽孫在他的《水田居詩筏》中評此詩云:

“此詩情辭婉戀,可泣可歌,

然既系在紅羅襦,則已動心於珠矣,而又還之。

既垂淚以還珠矣,而又恨不相逢於未嫁之時。

柔情相牽,展轉不絕,節婦之節,危矣哉。”

康熙五十六年,沈德潛編成《唐詩別裁》,他不選這首詩,而在張籍的小傳下說明理由:“文昌有《節婦吟》……然玩辭意,恐失節婦之旨,故不錄。”

明代瞿佑則索性改作了一首,題為《續還珠吟》,刻畫了另一個“節婦”:

妾身未嫁父母憐,妾身既嫁家室全。

十載之前父為主,十載之後夫為天。

平生未省窺門戶,明珠何由到妾邊。

還君明珠恨君意,閉門自咎涕漣漣。

——綜上所述,如果說,時間是一條軸線,人的心理是函數曲線,那麼,張籍所刻畫的節婦心理,是在某個區域範圍內有波動起伏的曲線。而在那些明清作者看來,這種波動起伏都是不對的,做到行為上的“從一而終”也是不夠的,還要時時刻刻、無論何時何處,無論面對誰,無論發生什麼事,都必須毫無情緒波動,毫無心潮波瀾,心理狀態必須無限趨近一條直線,不許有任何變化,才能稱之為“節婦”,否則就是“節婦之節,危矣哉”。

而在所有的敘述中,被審視的“節婦”都是失語狀態,是掌握了話語權的人寫下的文字,為道德設立了不同的界限。

馬克思主義認為,“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由此,人類共同塑造的集體意識,就構成了整個人類社會運轉規則的基礎。

社會規則多種多樣,有硬性底線,例如“法律”;也有彈性標準,就是“道德”。

比起法律,道德涉及的範圍要大得多。前文提到的婚姻家庭男情女愛,放在法律層面,會有太多“不違法的爭議”,當事人深陷其中苦惱萬分不能自拔,卻根本與法律無涉,正如俗話所云,“清官難斷家務事”——“官”意味著“官方”,而無關“司法”的“家務事”,當然會出現“清官難斷”的局面。

但是這些“與法律無涉的爭議”卻往往成為道德審判的對象。因為兩者的目標也是不同的:“法律”是為了約束人不能成為“壞人”,而“道德”則是圈定了什麼樣的人才能被稱之為“好人”

並且“好”或“不好”不是每個人自己說了算,而是來自他人的審視判定。道德審判不具備強制執行性,卻能對每個獨立個體構成強大的心理壓力,甚至可以將人塑造為被社會控制和馴化的動物,以至於不加辨別,把別人的手段當成自己的真實需要。

這是因為,人類是社會動物,自身需求就包含“被他人認可”這一層。在著名的馬斯洛需求模型中,將人類的需求分為五個層面: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會需求(又叫社交需求、歸屬需求)、尊重需求(又叫尊重與愛的需求)、自我實現需求。

何为“善”——解析道德话语权

因此,除非心理素質特別強大(注:這裡的“強大”是個中性詞)的人,可以不在乎別人眼光,大多數人,對於“來自他人的尊重與愛”有切實而強烈的需求,這就註定了他們願意做符合“道德”標準的事情,從而被稱之為“好人”,得到來自社會的認可。

然而,何為“符合道德標準的事情”?

為道德指定標準,就意味著話語權。

和所有的“權力”一樣,話語權也是“無形的存在”——看不見,卻抓得住。

在漫長的人類歷史中,絕大多數區域都是有宗教的。西方國家、阿拉伯國家、印度次大陸、東南亞地區,等等,概莫能外。

這些地區,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中,教會或宗教組織,都是教育程度最好、文化水準最高的群體,也就當仁不讓地成為社會話語權的掌控者,全部包攬了從“法律”到“道德”的標準指定。

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出現的一種文化現象,屬於社會特殊意識形態。所有的宗教理論,都是對宇宙萬物、人間百態的簡單化解釋——說不清“世界從哪裡來”,又不容許“存疑”,只能簡單推給“神創”。

因此,在各種宗教組織的控制之下,道德標準必然偏於簡單、趨於剛性,並且不容置疑。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從搖籃到墳墓,教育、工作、婚姻、各種社會活動,無不被教規教義籠罩,其中不乏刻板生硬、有違人性的規定,而要推翻這些刻板規矩,往往需要漫長的鬥爭。如沙特的禁止女性駕車,再如愛爾蘭的禁止墮胎。

關於這種道德話語權的行使,“贖罪券”就是一個非常典型也非常荒誕的案例。

“贖罪券”發生在中世紀的天主教會,邏輯是這樣的:

人類從始祖亞當、夏娃違背上帝的旨意偷吃禁果開始,就具有罪性,所以每個人一出生就帶有“原罪”,上帝為了拯救人類,派他的獨生子耶穌降臨人世,以被釘死在十字架的方式替人類贖罪。然後,人類只要信靠基督耶穌,就可以“贖罪”。而天主教士作為耶穌基督門徒的繼承人,也具有“赦罪”的權柄,並且,耶穌以及後來殉教的聖徒的血,用以贖免人類的罪孽綽綽有餘,這些有餘的“赦罪餘額”,積累下來形成“聖公善庫”,可以由羅馬教皇代表的天主教會來執掌,代表上帝來贖特定人物的罪孽,開啟從煉獄到天堂的大門。

起初,為了得到“贖罪”資源,教徒必須要到羅馬朝聖、參加十字軍東征等等。後來,教皇索性宣佈,可以支付相應的費用來獲得救贖,併發行代表已經朝聖的文書。這種文書就被稱為“贖罪券”——沒有什麼罪孽是一張贖罪券不能解決的,如果有,那就兩張。

至此,話語權的套現模式終於完成。

何为“善”——解析道德话语权

“西”的反義詞是“東”,“簡單”的反義詞是“複雜”。

回溯上古時代的各大文明區,東方中國的人口基數也許並不一定最多,但受教育的人口數量卻絕對首屈一指。

中國擁有最早的自源性文字,又從西周時期就推行“雅言”,也就是標準語,就像現在的普通話,所以在華夏文明廣闊的地理區域內,人們可以做到交流無障礙,不需要翻譯,大大增加了不同思想相互碰撞、頭腦風暴的可能。而歐洲卻是眾多小國林立,各種語言並存,僅在不列顛島上,就有英語、威爾士語和蘇格蘭語等等彼此完全不同的語言,互相之間完全聽不懂,不同族群也被隔斷為一個個信息孤島。

在宗教盛行的區域,“教育”往往為“教會”壟斷,而中國到孔子興辦私學的年代,教育大門已然向全社會開放。一個現象可見一斑:中國人尊師重教,崇拜的對象依次為:天、地、君、親、師,但中國人尊崇的“師”,是“世俗”的教書育人的教師,而不像在世界的其它區域,如猶太“拉比”、基督教“牧師”、印度“格魯”、伊斯蘭“阿訇”那種帶有宗教神學色彩的“先師”、“聖人”。

有文化的人數越多,社會思維越是活躍,才會出現“百家爭鳴”那樣的盛況——面對同樣的社會事件,不同的角度解讀出不同的道理,並且都能自圓其說,“橫豎都是理”,當然也就越不會單一服從某個權威,“一刀切”的宗教也就失去了存身之處。

也所以,在中國歷史上,大多數時候,道德標準是彈性的,彈性餘地還很大。

即使到了明代,儘管出現了許多刻板腐儒,但也有《三言》、《二柏》等鮮活生動的作品流傳,和腐儒腔調互飆對臺戲。

到了滿清時期,閉關鎖國,禁錮思想,文字獄橫行,道德觀也成了一條直線,整個文化生態也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

然而就在日趨衰落的過程中,還出現了名垂青史的《紅樓夢》,描畫了形形色色的社會百態,也傳達了悲天憫人的道德觀——直到僵化死板無可救藥的晚清末年,國運衰敗,氣息奄奄,也是道德觀念最苛刻最慘無人道的年代。

——僵化死板的道德觀念背後,必定是文盲橫行死水一潭的社會。

無問西東。

在西方,當時間的錶盤撥到近現代,尼采終於出現。

他給出了一個石破天驚的論斷:上帝死了。

這是宣告整個西方道德基礎與文化基礎的虛無,而上帝死了的原因是“我們殺死了他”——亦即人類自覺自主自我意識的出現。當人類自己可以解釋世界、建立規則,不需要假想一個“虛無的權威”作為標杆,“上帝”也就沒了存在的價值。

接下來的事件眾所周知也順理成章:尼采瘋了。

舊的體系已經打破,新的標準卻不能建立,這種混亂最終攪瘋了尼采的腦袋,也使得整個社會陷入無序的爭執。基於對“獨裁”、“權威”的警惕,以及對“個體”、“個人”的重視,西方設立了“一人一票”的民主制度,然而這種投票制的短板也是暴露無遺:駁雜、拖沓、莫衷一是、效率低下,人人都只從自己的利益角度出發,使得投票結果陷入“群體無理性”的尷尬局面,等等。

而在東方中國,百年積貧積弱導致文化衰退,整個民族都陷入話語權不足的衰弱狀態。直到共產黨擔任領袖使命,中國人民才真正走向了站起來、富起來、強起來的復興之路。

然而,現在的狀態,恰是將富未富、將強未強,本土道德文化標準不一而足,再與國門開放之後傳入的各種外來文明融匯碰撞,道德觀念越發顯得新舊駁雜、參差不齊。就以兩性關係而論,從“性開放”到“女德班”,形形色色、真真假假的“理論”粉墨登場,在輿論界掀起一層又一層的風浪。

這種場景,似曾相識。

遙想當年,赫魯曉夫發佈“秘密報告”,徹底否定斯大林,一時間招致世界譁然。在毛澤東看來,這一事件“一是揭了蓋子,這是好的,二是捅了婁子,全世界都震動。揭開蓋子,表明斯大林及蘇聯的種種做法不是沒有錯誤的,各國黨可根據各自的情況辦事,不要再迷信了。捅了婁子,搞突然襲擊,不僅各國黨沒有思想準備,蘇聯黨也沒有思想準備。這麼大的事情,這麼重要的國際人物,不同各國黨商量是不對的。事實也證明,全世界的共產黨都出現混亂。”

“上帝死了”,於是,話語權既不被教會壟斷,也不被西方壟斷,也不被權威壟斷,權力的分散、下移與東移已經是大勢所趨。

當大批大量的人不再迷信,而要堅持發出自己的聲音,混亂與喧譁自是難免的。

混亂也許不是一種理想狀態,但是開弓沒有回頭箭,舊的體系已經崩潰,絕無復原可能,當代再虔誠的羅馬教皇也不可能再售賣贖罪券。世界需要的和正在發聲的,一定是新體系的構建。

歷史已經證明,涉及到“道德”的評判標準,“一刀切”既無必要,也已經過時,沒有任何可行性。而道德標準又確鑿存在,只是既不同於法律的剛性,也不是風俗的無對無錯。仍以婚姻為例,重婚是法律問題,婚禮上的新娘穿紅婚服還是白婚紗,是風俗問題,前者是“不可商量”,後者是“開心就好”,但是,像普基廖夫《不相稱的婚姻》、威廉·荷加斯《時髦婚姻》所傳達的意境,就傳遞了明顯的道德審判:在作者看來,老翁與少女的婚禮、夫婦間毫無感情的無聊婚姻,無疑都不能達到“善”或“好”的標準。

何为“善”——解析道德话语权
何为“善”——解析道德话语权

善與惡、好與壞之間是存在界限的,而道德標準又是“彈性”而非“剛性”的。各種特質綜合在一起,如何既掌握善惡界限,又尊重彈性標準,這是對人類智慧的考驗。

智慧,既屬於個人,也屬於族群。

國家發展,要講究市場經濟原則,既不一味管制,也不放任自流,而是既有市場又有計劃。這也可以成為新時代道德標準構建原則的借鑑:關於道德標準,既要保證言論自由、辯論自由,“讓人說話,天塌不下來”,又不能喪失是非觀念,要有宏觀引導,從而推動整個社會不斷靠近“善”與“好”的境界。

與其它所有權力一樣,話語權不會天然賦予誰,而必然是在各方博弈中勝出的強者——在政治經濟領域如此,在道德文化領域同樣如此。構建道德標準的“引導者”的角色,不會天生屬於誰,儘管政府、資本、媒體等等,已經佔據政治、經濟、文化、智力等資源優勢,但誰都不可能掌握標準答案,也不可能自詡權威權柄就高枕無憂,歷史是演進的,道德是彈性的,整個人類社會,必然是多方博弈的動態平衡。

博弈過程中,最蠢的是生硬說教和生硬規定,至高境界是寓教於樂潤物無聲,在這方面,文藝可以大有作為,正如古人云,“文以載道”,文藝作品通過生動的形象與意境塑造,在人心中喚起的情感,也將在人的靈魂中鋪設行動自然跟隨的道路。

由此,必將引發全社會的連鎖反應。

道德的修羅場上,沒有局外人,你我都一樣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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