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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覽

○海興縣2018年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滄州市環保局滄縣分局關於2018年公開招聘環保輔助人員的公告

海興縣2018年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中共滄州市委組織部、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滄人社字[2011]13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招聘計劃和崗位現有空缺情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46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根據招聘計劃,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採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佈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數量、崗位和條件

(一)招聘數量、崗位

根據上級批准的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此次公開招聘單位2個,招聘教師46名。招聘單位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海興縣2018年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表》(附件1),應聘人員可以通過海興縣政務網查詢。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崗位條件表》要求確定,凡涉及年齡、戶籍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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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現場報名時間: 2018年7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報名地點:海興縣第三中學

聯繫電話: 0317-6621178

3、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者可登錄海興縣政務網(http://www.haixing.gov.cn)下載《海興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考資格審查表》(附件2),持近期1寸同版藍色正面免冠照片6張並攜帶二代身份證、戶口簿(需有帶公安廳戶口專用章的首頁、本人頁)、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等證件的原件、複印件和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到現場報名,經現場初審合格者,交納報名考試費100元。

畢業證信息沒有標明是師範專業的,還需提供畢業報到證或就業通知書原件與複印件,或者提供由畢業學校招生就業管理部門或人事檔案保管部門蓋章的在校學習期間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育實習成績單複印件或成績證明。

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但已經通過教師資格筆試、面試取得了《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並且符合其他招聘條件的畢業生,可以報考相應的崗位,但在2018年8月15日前必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如不能取得或經審驗提供虛假的將取消參加本次招聘的資格。

按海興縣轄區生源地報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學畢業證(高中升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提供高中畢業證、初中通過“3+2”模式升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提供初中畢業證)。

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由替報名人員攜帶身份證和報名者相關報名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到現場報名,原則上只允許替報名人員代報一人。

報名過程中教師資格、普通話水平的審查由縣教育局負責,學歷等條件審查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4、准考證發放:報名合格人員按照海興縣政務網發佈的領取時間和地點準時領取筆試准考證。

5、同一崗位的報考人數和招聘人數原則上不得低於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並通知報考該崗位人員。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

(二)筆試

筆試採取閉卷方式,內容為《教育專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滿分100分,佔總成績的50%。筆試時間、地點詳見准考證。筆試結果在海興縣政務網上公佈。

(三)面試

依據計劃招聘人數與考生從高分到低分的筆試成績排名,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並列的都進入面試。

面試採取分專業說課的方式(英語學科採用英語說課)。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佔總成績的50%。面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面試結果在海興縣政務網上公佈。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如招聘單位同一招聘崗位末位出現總成績並列時,採取依次按面試成績、學歷高者的辦法確定排名順序。在此後的資格複審、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發現問題需要遞補時,出現總成績並列的,也按此排名順序確定。

(四)資格複審

面試結束後,根據招聘計劃和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名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複審人員。資格複審所需材料除現場報名時資格審查所提供的材料外,還需提供個人檔案、就業通知書。複審不符合條件的,取消招聘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教育局對參加資格複審的人員進行資格條件複審,學歷審查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把關,教師資格審查由縣教育局負責。

(五)體檢

資格複審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環節。體檢人員名單在海興縣政務網公佈。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體檢前一天確定體檢醫院。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 (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可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體檢標準)。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招聘人選資格,遞補方法同資格複審。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人選資格,遞補方法同資格複審。

(七)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名單在海興政務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七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八)聘用

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遞補方法同資格複審;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併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鄉鎮小學的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後,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聘用崗位,總成績出現並列時,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選擇崗位,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採取抽籤的方式確定選擇聘用崗位的順序。選定崗位後,再辦理聘用手續。

(九)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人事計劃和編制內管理,工資待遇按國家現行相應標準執行。

詳情登錄

http://www.haixing.gov.cn/article.asp?ID=8291

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滄州市環保局滄縣分局關於2018年公開招聘環保輔助人員的公告

經縣政府同意,擬公開招聘環保輔助人員50人(男性35人、女性15人)。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依據招聘崗位條件和名額,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職責

本次公開招聘的環保輔助人員,主要負責在滄州市環保局滄縣分局從事基層一線環保執法及環保檢測等崗位的輔助性工作,或根據工作需要也可由滄州市環保局滄縣分局分派到滄縣各鄉(鎮)環保所從事相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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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人數、對象、報名條件及有關規定

(一)招聘人數:

1、招聘崗位:環保輔助工作崗位(合同制管理)。

2、環保協管員50人(男性35人、女性15人)。

(二)報名條件:

1、年齡:1983年6月1日至2000年6月1日出生。

2、學歷: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類大專及以上學歷(需進行學歷認證)。

3、戶籍:報考者為滄州市滄縣、運河區、新華區、高新區、開發區戶籍或滄縣轄區生源地。

4、身體條件: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紋身,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政治方面: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自願從事所報崗位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能服從組織分配;無違法犯罪或開除公職記錄,沒有不適合從事報考崗位工作的其他問題。

後附:2018年滄州市環保局滄縣分局公開招聘輔助人員崗位信息表。

四、人員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工資2200元/人/月。滄州市環保局滄縣分局每年度對輔助人員考核一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按照工作年限每滿1週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發放每月30元的工齡補助。滄州市環保局滄縣分局為輔助人員統一辦理三險(養老、醫療、工傷)一金(住房公積金)。

(二)管理。所有招聘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錄取後與滄州市環保局滄縣分局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合同期限為3年,合同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及雙方協商可以續簽。

五、招聘程序

(一)發佈招聘公告。本次招聘通過滄縣政府網站(http://www.cangxian.gov.cn/)、滄州晚報發佈招聘公告。

(二)組織報名。7月16日-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在滄縣實驗學校進行報名工作。考生本人按要求到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提供以下證件:戶口本(包括戶主及考生頁)、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滄縣轄區生源地的還需提供大專或本科學歷之前的中學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2寸同版近期免冠照片6張(照片背面標註明姓名、身份證號),報名表一份(在滄縣政府網公佈的招聘公告中下載,按要求填寫後打印,由考生本人簽字)。報名費100元。

(三)領取准考證。考生及時關注滄縣政府網,按網站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證按時到指定地點領取筆試准考證。筆試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以准考證為準。

(四)筆試。按照招聘計劃分環保輔助A(男性)、環保輔助B(女性)兩類崗位分別報考,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比例分別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如達不到開考比例,以報名人數3:1的比例縮減招聘名額。筆試採取閉卷形式,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五)面試。按照A類崗位、B類崗位分別以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列,在筆試成績60分及以上考生中,以1: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入圍面試末位考生筆試成績並列者一併納入面試範圍。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談的形式,面試內容為綜合素質和通用能力,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於面試結束後在考點張貼公佈,也可登錄滄縣政府網站查詢。

(六)體檢。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確定入圍體檢人員。考生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保留2位小數。分類別根據招聘計劃和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次排列按照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入圍體檢末位考生綜合成績並列者,選取筆試成績較高者獲得體檢資格。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付。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政審對象。

(七)政審及資格複審。根據擬聘用人員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審材料進行政審,通過審閱人事檔案、學歷認證報告、重新審核報名資格等方式進行資格複審。

(八)公示。通過政審及資格複審的考生即確定為擬錄取人員,擬錄取人員名單在滄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7天。

(九)上崗。彙總錄取人員基本情況,分配具體崗位,上報縣政府同意後,錄取人員與滄州市環保局滄縣分局簽訂勞動合同,經單位培訓後上崗。

六、招聘資格免除規定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證件審核、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資格複審、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及成功應聘後的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錄取資格。

七、解釋工作

本公告由滄縣環保輔助人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0317-5512901,0317-3059901

詳情登錄

http://www.cxzf.gov.cn/article.asp?ID=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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