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4.3萬餘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再提高

青島4.3萬餘優撫對象撫卹補助標準再提高

青島市民政局、青島市財政局近日聯合下發《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卹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從今年10月1日起再次提高全市八大類優撫對象撫卹補助標準。提標後,全市4.3萬餘名重點優撫對象得到更有效地生活保障。

此次標準調整後,殘疾軍人的撫卹金、“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撫卹金均提高10%左右。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金每人每月提高150元,抗戰時期、解放戰爭時期、解放後入伍的在鄉老復員軍人分別達到每人每月1710元、1700元、1690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金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500元。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的參戰退役人員、涉核退役人員生活補助金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550元。60歲以上農村籍老年義務兵生活補助金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達到30元。在鄉老年烈士子女生活補助金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390元。

根據《通知》要求,2018年1月前,將提高優撫對象撫卹補助標準的政策落實到位,及時、足額地把撫卹補助金(含提標部分)發放到優撫對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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