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再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

4月18日上午,全省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现场推进会在黔南州都匀市召开。会上通报了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清镇市位列全省9个县级提名城市之中,是贵阳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区(市、县),也是继2015年获得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之后,再一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这一称号。

清镇再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

颁发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证书

近年来,清镇市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始终把创建工作作为提升城市发展动力和发展水平的有效载体,作为老百姓得实惠的民心工程来抓,千锤百炼打造“亮点”,千辛万苦化解“难点”,千方百计关注“热点”,强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强化宣传,全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通过印制倡议书、悬挂标语、制作宣传物品和《清镇市民文明公约》宣传手册、发送手机公益短信、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灯干旗、车身公益广告、墙体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提示牌,打造核心价值观主题街区、主题公园、主题广场、好人街等,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知识;通过市民学校、道德讲堂、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强力开展创建工作宣传活动。

清镇再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

清镇红枫湖大桥

强化培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除了邀请省、贵阳市专家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培训之外,还经常针对各工作组实际情况自行开展培训。通过培训,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理解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知道创建活动与自身工作和生活环境切切相关。

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加强工作执行力。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县级市)标准,将测评指标细化分解到全市各单位,明确指标要求,完成时限,做到指标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制定目标考核办法,与全市责任单位和乡(镇、社区)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清镇再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

清镇右二花海

强化创建,抓活动开展助推文明创建。经常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利用百姓宣讲团,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举办道德模范宣讲报告会;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月、周、日活动、“三下乡”“四进社区”、“百姓生活、小康生活”和“百姓风采秀”、“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及遵德守礼提示牌刊播、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评选,以及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窗口创建等系列活动。围绕“我们的节日”开展传统文化活动,开展“步行日”和“让座日”、“绿丝带”志愿服务和“邻里守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各种创建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净化社会环境,不断提高公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水平。

清镇再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

时光贵州

强化整治,高规格完成创建指标要求。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采取“由外到内、由主到次、阶梯推进”的方式,开展“取缔、整治城区占道经营”“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城区环境卫生”、“农贸市场整治”等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认真开展“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开展互检互查,取长补短,着力提升工作效率,纵深推进城市创建工作。

强化督查,抓督查督办落实严格问责。加强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坚持每周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形成创文督查专报,实行“三色令”(白色整改令、黄色告诫令、黑色辞职令)、末位考核挂牌制度和督查督办问责制。对市民举报、投诉、媒体曝光及文明网“不满意问题征集”问题跟踪处理,将存在问题作为责任单位扣分考评依据纳入每月工作考核,并督促整改落实。

清镇再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

秀美红枫湖

文明城市的创建,有力地促进了清镇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基础设施得到新改善、民生保障取得新成果、市民素质得到新提升、环境建设取得新突破的同时,经济水平实现了新飞跃。2017年,全市地方生产总值预计达309.3亿元,增长12.5%;固定资产投资预计达354亿元,增长20%;财政总收入预计达32.4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分别达50.2亿元、51.5亿元,增长11%、12.5%,县域经济呈现了“稳中有升、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势头。

(卿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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