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乾貨|弱點智能化系統通用技術要求,需要細細品味

技術乾貨|弱點智能化系統通用技術要求,需要細細品味

承包方應根據綜合樓的使用功能,對系統及設備性能要求的設置,遵循以下原則進行系統設置設計和工程實施管理。

(1) 系統設置基本要求

系統設置強調實用性,技術上應是先進的並具有與相關係統兼容性,在體現綜合樓整體特色的同時注意系統的經濟效益。

系統設置應考慮大樓自身功能的使用要求。

系統設置應綜合平衡,主要系統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系統設置除考慮建設時的一次性投資外,還應充分考慮系統運行時的運行成本,並使之達到最小化。

(2) 系統整體上以智能建築安防系統甲級設計標準進行設計。

(3) 系統設計應遵循全面規劃和分步實施原則,設計應全面、周到、注意預留到位並有充分餘量,以適應未來發展的需要。

(4) 系統設計應充分考慮各個子系統的信息共享,確保系統總體結構的先進性、合理性、兼容性和可擴展性,可以集成不同廠商不同類型的先進產品,使整個系統可以隨著技術的發展和進步得到充實和提高。

(5) 除了系統的配置設計必須依照國家和地區的有關標準外,各子系統必須為結構化和標準化系統並綜合體現出當今的先進技術。

(6) 系統具有極高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兼容性。

(7) 系統設置應能適應綜合樓的使用要求,創造高效、舒適、便利的建築環境,達到節約能源和人力的目的。

(8) 在實現先進性,可靠性的前提下,系統的配置設計應達到性能與價格的優化目標。

系統的構成原則

本項目中所採用的系統以及系統的構成應符合以下原則:

(1) 可靠性

系統應具備在規定的條件下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本技術文件的規定功能的能力。應具備長期和穩定工作的能力,更必須採用高可靠性措施。這些措施應通過利用如下的技術降低故障概率和有關影響正常運行的隨機性:

使用己證明具有高可靠性的元件;

減少會中斷運行的單點故障:

提供“故障操作”能力:

在控制中心故障的情況下,提供可靠的“降級運行”方式。

在處理系統部件可靠性時,應考慮到使系統達到高水平的可用性。並可在系統的試運行期和質保期內測試其可用性。

供貨商應能提供各主要設備的以下指標:

MTBF(平均無故障工作時間或無故障間隔時間〕

MTTR(平均修復時間)

TBF(無故障工作時間)

系統可利用率 A[A=MTBF/(TBF+MTTR)]

下列現象不認為是運行故障:顧客引起、人為破壞、自然災害、其它無關人員干擾、電源停電時間超過規定值和其它系統導致本系統中斷引起的故障。

(2) 實用性

系統應具備完成項目中所要求功能的能力和水準。系統應符合本項目實際需要的國內外規範的要求,並且實現容易,操作方便。

(3) 先進性

系統應是滿足可靠性和實用性前提下儘可能先進的系統,特別是符合綜合樓發展並且應用成熟的系統,要為綜合樓日後降低運營成本創造條件。

(4) 開放性

系統應遵循開放性原則,系統應提供符合國際標準的軟件、硬件、通信、網絡、操作系統和數據庫管理系統等諸方面的接口與工具,使系統具備良好的靈活性、兼容性、擴展性和可移植性。

(5) 經濟性

系統應滿足性能價格比在各類系統和條件下達到最優,其經濟性包括以下內容:

系統本身的價格(包括系統、技術服務和培訓)

系統運行後效益預算的可能收益;

對系統實施現場的特殊要求所需的費用;

對系統集成所需的有關軟件和硬件等的開發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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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設備的一般要求

所有設備的設計和製造均應符合IS0和IEC標準,均用國際單位制(SI)度量所有產品。

設備的金屬構件表面除了加工裝配面和電鍍表面外,都應進行防鏽和噴塗處理。在裝配前,對封閉結構的內表面也有必要噴塗或進行防鏽處理,處理質量應符合SSPC標準。供貨商應向業主提供有關塗漆顏色的詳細資料供業主選擇確認。

設備製造中,供貨商應考慮整個系統設備之間的接口問題,特別是所供設備與其它系統設備之間的接口。供貨商有責任解決接口問題,在設備安裝後,接口不應存在任何問題。

相同規格的設備及接口應具有互換性。

投標的全部設備都應經過檢驗,且備有有效的試驗報告和合格證。檢測的內容應由業主和供貨商協商決定,供貨商應首先提出檢驗項目和遵循標準。出廠檢驗應有業主人員在場,驗收前的檢測應在使用現場進行。

基本性能

(1) 系統應能滿足綜合樓管理、辦公、會議的要求。

(2) 系統及設備應是可靠的,能適應連續24小時不間斷地運行:應便於安裝、操作和維護;系統應適應綜合樓的條件,選用體積小、重量輕、耗能少、防塵、防鏽、防震、防潮的設備和材料。

(3) 系統中敷設纜線的設計、管材要採用阻燃、低煙、防蝕的產品:並注意防鼠害和防雜散電流腐蝕。

(4) 系統應具備集中監控功能,實時地、詳細地反映系統內部各設備的狀態。既要滿足本系統的需求,又要適應其它系統引入可擴展的需要。擴展時應做到不影響己有設備的運行,硬件增加較少、軟件基本不變;系統之間的接口應儘量簡單。

(5) 系統應包括屏蔽、濾波或者其它器材等可靠的技術措施,保證本系統電磁輻射滿足相關國家標準要求。本系統不受其它系統產生的電磁輻射的影響,或受城市電磁環境及綜合樓環境的影響。供貨商應提交系統的兼容計劃,應採取措施,解決電磁干擾/兼容的問題以及允許輻射電平和電場所產生的有害影響。

產品要求

(1) 系統設備

系統所有設備應具有良好的高可靠性的運行業績。而且必須使高可靠性和低運行成本相結合。

系統應採用模塊化設計,不僅滿足各種性能要求,而且便於系統逐步擴展。

供貨商應對系統的正常運行負全責。

(2) 材料和工藝

系統採用的材料、加工和零部件應經選擇後實施,以使其能夠滿足合同中關於性能、物理和功能特性的要求,關於可靠性和可維護性的要求。材料、加工和零部件應按相應的規範和圖紙進行控制。

系統元件應以良好的商業慣例製造加工。應特別注意下述過程的整潔和仔細:錫焊、配線、零部件、銘牌、電鍍、噴塗、鉚接、機械化裝配、電焊氣焊,以及零部件的倒角和去毛刺。

(3) 部件的可互換性和標準化

所有相似零部件應具有可互換性。零部件的可互換性應遵照商業慣例。

供貨商應對所提供的零部件、材料和器件的標準化負責。所有批量生產的設備、零部件和元器件均應是標準產品。

本系統內相同功能的元件在電氣上和機械上都應是可互換的,且在有美觀要求時,其外觀也應一致。

(4) 維護和故障管理

系統應具備維護和故障集中監控設備,實時地、詳細地採集系統內部各板塊的狀態和故障信息及交流電源失電狀態,向控制中心維修管理人員報告並能實時地顯示和記錄系統內部故障發生的起止時間、內容和地點,並且有聲光報警。

系統中應包括對該系統故障和非正常條件進行識別和響應所需的硬件和軟件,減少故障對系統運營的影響。

系統對故障和非正常條件的響應可包括如下策略:自動或人工改變系統配置、系統操作方式的調整、恢復運行。

系統故障檢測、報告和相應的設計應使故障對系統運行效率的影響減至最小。

(5) 設備監測

所供設備應具有下述性能:

視覺指示,用來表明設備中包含的運行狀態,比如內部電源等;

具有可在設備運行時進行測量的測試點;

根據需要而設的內置儀表;

所有微處理器控制設備的內置診斷程序自動按週期運行,並能進行人工測試。要求檢測至模塊級。

(6) 設備設計準則

根據綜合樓所在的地理、區域環境現場進行合理的設備設計。各系統的部件和材料不應超製造商提供的規格書給定值的電壓、電流、溫度、應力或任何其他條件。

在電路設計中應考慮到設備的上述參數值在設備啟動時會有變化,或在設備生命期的運行中會有周期性或非週期性變化,設備的設計應允許一定範圍內的此類變化或使變化的影響得以補償。這種補償不應採取調整控制的方式。

應採用標準元件,若因需要選用非標元件,應向業主講明原因和非標元件的特性。

所有設備的輸入和輸出應遵照ANSI標準C37.9CA-197A“抗浪湧控制測試”或類似標準,以使設備不受損壞或啼生誤碼率動。從各系統中拆除或更換正在運行系統的模塊不應導致任何損壞,且不影響系統其餘設備的運行,否則應採取預防措施。

零部件的佈置、固定和排列應使檢查、拆除和更換時不致影響可損壞連線上的其它零部件。

每塊印刷電路板都應具有防護塗層,防止因潮溼/鹽氣或其他腐蝕性環境、發黴和灰塵引起的開裂、生鏽和變質。

所有設備都應具有短路保護,包括電源內部的保護。

當由於電源系統切換、線路故障或地電位升高引起電壓幅度和相位變化時,設備不致受到損壞且保持正常性能。

(7) 電纜和配線

本系統中所有電纜應接至端子排。所有端子排、電纜和接線及室內外設備應採用業主認可的標籤標識。

在設計中銅導體間的絕緣材料應具有阻燃性能;根據需要的鎧裝帶應鍍鋅。

電纜芯線應分色或分組。

(8) 機箱

為系統的設備配置相應的鋼製機櫃、機箱和其它支撐結構應經細緻清洗和防鏽處理,並滿足所述環境條件。機箱和支撐結構應塗底漆並著色。機櫃和機箱的顏色、尺寸應協調統一,並提交業主確認。

機櫃安置方式按圖紙要求。除掛牆式機櫃外,機櫃應具有前後門,櫃門應提供鎖匙可扳手等安全措施。供貨商應以有利於散熱通風及防止空氣中灰塵和害蟲的侵入設計機櫃和機箱,並應在每一機櫃、機箱的正面提供設備功能的銘牌。採用統一風格的標誌、字母和符號。

機櫃、機架及機箱

投標人應提供容納和保護所供設備(如服務器、網絡設備等)所需的所有機櫃、機架和其他機箱。

1、 機櫃、機箱應具有防破壞的設計,所有機箱應為防塵、防水、防潮設計,能承受由於列車引起的震動、電磁干擾,靜電干擾,具有良好的屏蔽的功能,室內安裝滿足IP54防護等級,要求箱體材料厚度不小於1.5mm,配備統一的箱鎖及通用鑰匙。

2、 機櫃、機箱的尺寸、控制器的佈置和端子的佈置按標準規格來製造,要求統一考慮,並根據系統要求提供機櫃內佈線及設備的佈置圖。

3、 機房內設備機櫃應採用19英寸標準機櫃,設備機櫃的前、後門鋼板的厚度應大於等於1.5mm,側面鋼板的厚度應大於等於1.5mm,機櫃立柱鋼板的厚度應大於等於2mm。各種縫隙不得大於2mm,門的開啟角度應大於等於110度。櫃漆應採用靜電噴塗方式,要求承重500KG。

4、 本系統所用的配電盤應設於機櫃內,內部配電盤分路應採用空氣開關保護。

5、 設備間設有架空防靜電地板,因此電纜應從底部進出機櫃。

6、 供貨商應以有利於散熱通風的方式設計和佈置機櫃、機架和其他機箱。

7、 應在每一個機櫃的正面提供描述設備功能的銘牌。

8、 機櫃內除安裝相關設備之外,還包括相關附件如:DC12~24V或AC24V電源、電源開關、工業端子排、中間繼電器、過線槽等。

端子要求符合DIN VDE標準。

端子的額定截面積滿足IEC947-1中的規定。

端子有螺釘自鎖防止鬆脫的功能。

端子阻燃等級為UL94V-0。

端子金屬部分要求為銅材料。

中間繼電器為插拔式,更換方便,有防止鬆脫的功能。

電源開關、端子排和中間繼電器的插槽要求有20%的餘量。

要求供貨商提供機櫃的表面處理方式。

注:要求供貨商對機櫃進行整體設計,並提供相關的圖紙及資料。

9、 機櫃尺寸、顏色、銘牌等具體內容在設計聯絡時提交業主確認。

標識牌

每臺設備應具有永久性的標識牌,其位置及內容應由買方確認。

電氣安全

所有設備應具備相應的安全保護,設備內各模塊應固定防止隨意移動,所有接頭應具有固定措施,接頭位置要有明顯的警示標誌,同時避免接頭外露。

應有良好的接地措施保證設備金屬外殼不帶電。

所有設備及通信線路應具備相應的電源保護措施,如防雷、防浪湧等。

網絡光/電纜、信號及電源電纜及佈線要求

基本需求

1) 賣方應負責系統網絡所需所有數據光/電纜、電源及佈線的規格確定、評估、採購、佈線、完成及測試。這裡包括所有與其它系統的接口線纜。

2) 賣方應明確安裝於所有場所的光/電纜附件的需求,如支架、管線、管槽、托盤及其他裝置,並負責這些附件的供貨。

3) 所有網絡電纜應採用非屏蔽電纜,當敷設長度超過100m時,應採用光纜以保證網絡數據傳輸質量;用於系統網絡的電纜應完全避免外部干擾,必要時應採用額外的保護措施降低外部干擾,如金屬管槽、保護設施、阻流鐵氧體、電磁干擾濾波器等。

4) 賣方應對所使用的線纜類型進行論證,線纜應符合有關國家或國際標準,適用於數據處理及傳輸系統,適合於所敷設的環境。

5) 線纜應能避免高溫或燃燒所導致的危險。所有線纜應為阻燃、低煙、無滷、防腐、防電蝕材料製作,其材料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

6) 線纜必須具備防蟲特性。

7) 賣方應負責與土建賣方、車輛段賣方等其他賣方之間的接口,以確定最優的電纜通道方案、建築結構規範的限制、製圖、各種適用的標準以及其他相關的說明與規定等。

8) 在設計階段,賣方應向買方提交安裝標準圖及說明,由業主進行審批。

9) 賣方應對所使用的電纜類型進行論證,證明其曾在可比較的鐵路及熱帶環境所應用。所用電纜能夠符合有關國家或國際標準,適用於數據處理及傳輸系統,並且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至少可以使用40年。

10) 賣方應將線纜所使用的材料提交買方確認,並應在工廠及車站環境下檢查與檢驗。

11) 賣方應提供線纜樣本測試報告,以確定是否符合標準。測試結果及證明應向買方提交。

12) 所有電纜電線均選用國產知名名牌阻燃、低煙、無滷、防腐、防電蝕型,消防專用電纜電線為低煙無滷耐火型,阻燃/耐火性能不低於B類。

13) 投標人採用的電線電纜的生產廠家須通過IS09000認證,產品獲得了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 即CCC認證 )、UL產品認證、國家廣播電視設備器材入網認定證書;並具有國家標準化管理單位頒發的國際標準產品標誌證書。生產廠家為專業從事電線電纜生產;廠家的企業信用等級良好。

線纜標識

1) 整條線纜應被標識應包括生產商名及商標、生產年份、阻燃/低煙/無滷等標誌。

2) 線纜的絕緣芯線應用符合相應的標準的顏色清晰標識。

3) 線纜敷設時,應在線纜兩端及每個檢查口處做明確的標識,以方便檢修。

4) 每臺設備內部的電纜必須帶有識別標籤,其內容包括電纜連接編號、兩端連接頭編號、線纜的起點位置編號、終點位置編號等,編號規則在設計聯絡時確定。所有的電纜應按規則排列,方便維修人員辨識。敷設在電纜槽內的光/電纜必須碼放整齊,在每個檢修口處必須帶有識別標籤。

線纜包裝

1) 線纜兩端應加封以防潮。

2) 線纜應由木製或鐵製線軲纏繞。

3) 線纜兩端應被可靠地加固,以防止運送中鬆脫。

4) 各線軲應套上結實的板條或金屬保護層,以有效避免運送過程中的損壞。

5) 在各線軲應平面印刷上電纜的類型及長度、重量、繞線方向、生產商名、合同號及其他細節。

線槽與線管

系統佈線所需敷設的線槽及線管應採用經防腐、防鏽處理的金屬材料。敷設應滿足國家規定的相應安裝技術規範和要求。除非已進入設備機殼內,所有線纜必須放置於線槽、線管內,不得外露。

所有相互連接的線槽、線管必須使用裸銅線做電氣導通,並接入弱電設備間的接地端子排,以保證接地電勢的一致。導通用的銅線不得焊接在線管或線槽上,必須使用壓接方式。特別提示:

1、線管的進出口處必須採用護套保護線纜。

2、線管線槽中,線纜的總截面積不能超過線管線槽有效截面積的40%。

3、線纜在線槽中應排列整齊有序,不得交叉纏繞,並應有清晰的標識;線槽垂直敷設時,線纜必須固定在線槽中且固定間距不得大於1m。

4、電源線、信號線等不同用途類型的線纜必須分別穿管敷設。

技術乾貨|弱點智能化系統通用技術要求,需要細細品味

(1)鋼管(線管)的要求

採用具有大型工程實例的知名品牌產品;

鋼管(線管)應符合GB/T14823.1—93,壁厚不低於1.5mm;

連接件應符合CECS120:2007標準;

採用Q235A材質;

採用熱浸鋅熱處理工藝,熱浸鋅厚度不低於65um;

產品應經國家專業質量檢測機構檢測與認證;

生產廠家應為專業從事鋼管(線管)生產的生產廠家,生產檢驗設備齊全,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體系認證,信用等級良好;

用於消防工程的穿線鋼管(線管)均需要進行外刷防火塗料。

(2)金屬線槽(橋架)的要求

採用具有大型工程實例的知名品牌產品;

線槽(橋架)應符合GB/T10216—2000,寬400mm及以下的線槽(橋架)其厚度應不小於1.5mm,寬400—800mm的線槽(橋架)其厚度應不小於2.0mm;寬800mm及以上的線槽(橋架)其厚度應不小於2.5mm;

採用Q235A材質;

採用熱浸鋅熱處理工藝,熱浸鋅厚度不低於65um;

全部配件應進行防腐處理;

應加隔板以便控制與信號線分開;

產品應經國家專業質量檢測機構檢測與認證;

生產廠家應為專業從事線槽(橋架)生產的生產廠家,生產檢驗設備齊全,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體系認證,信用等級良好。

(3)管道及橋架支、吊、托架

所有管道支、吊、托架均須做熱鍍鋅防腐處理,熱鍍鋅層厚度不小於65um,其緊固件均採用不鏽鋼材料。

所有支、吊架材料全部採用A3F鋼,製作時下料、鑽孔均不得用氣割、氣燒。電焊條全部採用T420-T425號。

(4)其他輔助材料

設備與地板、牆壁之間的固定要求採用不鏽鋼膨脹螺栓固定,電纜標牌及線號為環保型產品,電腦打印,標誌清晰、美觀、永久牢固,能體現電纜編號、起點、終點(起點終點相同應區分到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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