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星張紫妍遺書細節:每次換新衣服,就是要陪新男人睡的日子

張紫妍案正在重審當中,2018年7月6日韓媒公佈了張紫妍案件重審的部分細節,據悉法庭收集到的證據相關資料已達5000多頁,有望在8月公訴期到期之前結案。

韓星張紫妍是2009年上吊自殺的,此事曾經引起韓國娛樂圈的動盪,但是直到2011年3月,張紫妍的部分手書細節才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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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殺前,張紫妍曾將親筆書信交給好友保管,數量達到50封,230頁。但這些證據在呈堂時並未被法官採信,又或者是有人從中作梗,導致最後張紫妍的經紀公司金老闆和柳姓經紀人僅僅被判一年,以緩期兩年執行和社會服務160個小時結案

2013年,韓國拍攝了一部電影《玩物》,以張紫妍案為藍本,側面揭露了這場權錢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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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物》劇照

張紫妍留下的陪睡名單成為重要證據

因為這張陪睡名單,韓國娛樂圈幾乎人人自危,生怕與之沾染上一丁點關係。事實上這個名單上的31人,到最後是一個都沒有被揪出來。僅僅把始作俑者金老闆和柳經紀人拿出來走了個過場,韓國網友紛紛表示量刑太輕,且惡魔們都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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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紫妍留下的名單

手書部分細節

手書中披露從2005年到2009年,張紫妍被經紀公司要求,曾陪睡過新聞媒體高管、演藝企劃公司負責人、大企業以及金融機構高層人士等31名男性。陪睡次數達100次以上。有時候甚至被迫同時陪睡3、4人。

她在手書中寫道:“每次換新衣服時,就是要陪新的男人喝酒上床的日子。”;“即便是父母的忌日,我也被公司傳召出去陪酒陪睡,實在是罪無可赦的惡魔,死後我變成厲鬼也要報復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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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紫妍

經紀公司老闆買下豪宅做招待所

案件主犯金承勳在張紫妍死前4年買下首爾一棟三層獨棟樓房,並將3樓設為特殊的招待所。公司前員工曾親眼目睹張紫妍去三樓陪演藝界大亨飲酒。如果張紫妍不從,就會遭到金老闆的毆打。

有人質疑為什麼張紫妍不離開這家公司,要繼續受人欺壓。因為韓娛圈的藝人大都是和經紀公司簽訂了合同,尤其是張紫妍這樣的三四線明星,合約條款受制更多。如果違約,則面臨鉅額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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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物》劇照

所以經紀人和公司老闆的要求,她不敢不從。加之父母雙亡,身邊沒有真正為她拿主意的親人,一個人獨自沉浮在這個圈子,受到霸凌投訴無門。好在她曾有個支持她的男友,卻也因為自身力量不夠,無法帶女友脫離那苦海。

正義來得太遲,但總算來了

曾去韓國演藝圈淌過水的臺灣某明星說:韓國藝人很可憐,簽約後就是商品,沒有自由。我自己開始過得還行,後來老闆說再不陪投資者睡,就沒錢發片,所以我就回來了”;“歌手還好,只要陪一個,演員從導演、製作人都要陪,真的很可憐”;“一開始是自願,但自願過後如果你不接著做,就用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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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聯名請願

ME TOO”運動帶動了網友們對性 侵 害勇敢說NO,也順帶牽扯出張紫妍這樁草草了結的舊案。案件重啟意味著當年那些名單上的人將再次接受審查,但是因為有效期只剩下一個月了,這個案子能審出網友想要看到的結果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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