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新動向|事業單位全面壓編,省級至少精簡20%!

改革新動向|事業單位全面壓編,省級至少精簡20%!

通過機構改革,大幅壓縮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規模,節約集約配置資源,提高使用效益。其中,省直事業單位機構總數原則上至少精簡20%,事業單位內部機構總數原則上至少精簡20%,事業編制總數原則上至少精簡15%;市(地)、縣(市)事業單位機構總數原則上至少精簡10%,事業編制總數原則上至少精簡10%。

省直各部門和市(地)、縣(市)要自我加壓,加大力度提高本部門本地區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精簡比例。

改革新動向|事業單位全面壓編,省級至少精簡20%!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