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迪被拖慌了神,當場還款快人心

自己開著奧迪Q3,卻稱手中無錢,久拖不滿3萬元貨款不還,直到濮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控制其車輛,要拖入法院之際,失信被執行人王某這才慌了神,當場履行償還貨款28000元。申請執行人李某接到錢後,直誇該院執行力度夠勁、措施夠硬、大快人心。

2017年8月,王某因拖欠李某2014年至2017年建築材料款被訴至濮陽縣人民法院。王某經該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該院在依據王某向李某出具的欠據的基礎上查明事實依法作出了判決,判決被告王某向原告李某支付貨款28000元。判決生效後,王某遲遲不履行義務,李某遂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及時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限制高消費令、被執行人財產申報清單,並多次與被執行人王某電話聯繫,王某卻避而不見。經查控,執行幹警發現被執行人王某名下有一輛奧迪Q3轎車。執行法官聯繫王某,告知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判決義務將會被罰款、拘留直至判處拒不執行判決罪,而王某多次承諾還款卻屢屢無法聯繫。執行法官依法查封了王某的奧迪轎車,因王某行蹤不定,無法將該車控制。

經多方收集線索,2018年6月29日早晨七點,濮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迅速組織幹警緊急出動,將正駕駛車輛的王某控制,執行法官立即聯繫拖車要把奧迪Q3轎車拖入法院。王某一看法院動真格、慌了神,立即向執行法官悔過,並懇求法官給半個小時的時間,承諾讓其他人立即把貨款送過來。經執行法官與申請執行人李某協商後,同意給王某半個小時時間。半個小時後,王某的朋友將28000元送到現場,王某當場償還李某貨款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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