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2月份回來到現在,戶口村裡不給落,請問這樣問題誰給解決?
戶口憑介紹信,直接到公安派出所落戶即可,如果辦理了軍人身份證,需要先遷移戶口回原籍
二、九九年退伍安置後,下崗了,現在還安置麼?
安置,保障第一次就業,如果是歷史欠賬,78年以後的都要解決
三、2009年入伍的,城市的有安置卡的,第八年退伍的有安置嗎
2011年11月1日以前的,有安置卡可以選擇轉業
四、榮立過兩次三等功,評為四次優秀士兵。給安置工作嗎?
對於立功,平時榮立二等功或戰時榮立三等功以上才可以
五、我有安置卡,滿12年選擇退伍,現在拿安置卡能安排工作嗎?
不能!有安置卡、滿12年、有二等功等,只是符合政府安置條件,而不是累加安置次數。凡自願放棄安置的,則不再由政府安排工作!
六、如果評殘評不上,又要退伍了怎麼辦?
試著評慢性病,回到地方申請帶病回鄉
七、2010年入伍,家裡發了安置卡,回來以後不給安置?
不安置的,可以領取地方自謀職業金
八、 我今年12月份三期士官轉業不知道士官轉業是事業編還是企業編?
機關、事業編制、企業職工都是有的
九、服役期間雙腿半月板二級損傷在部隊沒有評殘現在退役了還能評嗎?
二級損傷評不了殘。如果做過半月板切除手術,是可以評殘的。退役後,可以參加複評,比如當年9月退役的,可以參加11月期間的評殘,具體和單位同行。
十、八年退伍,有安置卡部隊給多少退役金啊?
安置工作沒有一次性退役金,放棄安置部隊一次性退役金是服役期4500元/年,地方還有一筆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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