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市場更需理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

住房市場更需理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

近期,全國樓市調控的溫度似乎不降反升,包括天津、宜昌、徐州和香港都已經或即將出臺新的調控措施。不過,也出現像深圳、武漢這樣出臺樓市改革長效機制的城市,通過大幅增加保障或租賃房,來改善城市住房問題。

就在6月5日,一則“商品房未來僅佔4成 保障性住房佔比高達6成”的標題吸引了我的眼球。接著往下看,還真是有點看頭:6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正式對外發布《關於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表示,將大幅增加其他類型的保障住房,包括長租公寓、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到2035年,市場商住房的比例將只佔到房屋供應量的40%,60%的房源將是保障性住房或公共租賃房。

但是,像深圳這樣的開放城市把住房市場搞成以保障房為主值得商榷。住房不能回到計劃經濟時代,權力不能過度滲透到住房分配領域。目前的住房體制仍要堅持市場化機制,這是根本。

“房子是用來住的,而不是炒的”並不是要回到計劃供給與計劃分配時代,而是要求在擠出投機投資需求之後來保障自住房需求。這種保障仍然要以市場化供給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導,更應該是市場化需求。

在擠出投機投資後,需求仍然得不到滿足的話,千萬記住不是抑制需求而是大幅度增加供給。否則,就會出現一邊拿著錢買不到房,另一邊還在喊著去庫存。

住房市場更需理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

如果把住房市場搞成60%都是政府支配的保障性住房的話,那麼住房就不能稱為市場,也就沒有市場了。隨之而來的一系列問題都會發生。最少有兩大考驗,一是保障房60%,公權力介入分配的公平性,防止權力在高達60%的保障房分配中尋租,是一大考驗啊,弄不好又會出現“一批”房姐、房叔、房爺”。二是商品房佔比降到40%後,市場供給減少,房價上漲更快,也是一大考驗!保障房即使達到60%,在分配中也會出現短缺的情況,同時,保障房的質量品質等決定了與商品房按照高品質設計是截然不同的。因此保障房基本對商品房市場價格沒有影響。在這種情況下,商品房供給大幅度下降必將導致房價上漲。同時,類似深圳這樣的城市,市民追求高品質住房的特性決定了或可能出現60%部分的保障房過剩閒置,而商品房市場需求遠遠大於供給,供需矛盾突出,價格快速走高的情況。

在住房市場目前最應該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市場的歸市場,政府的歸政府”,大多數中產階層以上收入依靠市場解決,低收入以下階層住房收入依靠政府提供的保障房解決。

市場房價過高問題,通過加大土地供應,住房開發,加快市場住房投放來平抑房價。政府通過加大稅收來調節住房需求,比如對投機性需求課以重稅,對投資投機性需求在信貸政策上收緊等。甚至對於非自住型商品房需求停止貸款等都不為過。包括限制交易年限等沒有問題。

住房市場更需理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

總之,把住房市場搞成以保障性住房為主的改革政策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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