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忠門「土豪村」出事了!一羣村幹部竟然帶頭鬧事,這就是下場!

導語

執法必嚴,有法必依。普通市民要遵守法律法規,官員幹部更是如此,然而在7月7日上午10時49分,忠門鎮秀前村村書記趙金標等村幹部因涉嫌阻礙執行職務,被莆田市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區分局查處。

案件詳情

7月7日上午10時49分許,忠門派出所民警在處置一起土地糾紛時,依法傳喚涉嫌故意損毀財物的違法嫌疑人郭春仙到所裡接受調查。

民警將嫌疑人郭春仙帶到警車上,忠門鎮秀前村村書記趙金標等村幹部圍住警車,不讓民警驅車離開。趙金標、趙金勵上前強拉警車左側的車門,被民警制止後,趙金標又跑到警車右側後車門將車門強行拉開。

同時趙金清也將警車左側車門拉開,趙金勵上前將被派出所傳喚的郭春仙強行從警車上拉下,造成郭春仙脫離公安機關的控制近20分鐘。後在分局增援民警的配合下,民警依法將涉案人員帶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莆田忠門“土豪村”出事了!一群村幹部竟然帶頭鬧事,這就是下場!

(網絡配圖)

根據調查,趙金標、趙金清、趙金勵的行為構成阻礙執行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對違法嫌疑人趙金標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伍佰元,其因故意損毀財物於2018年7月7日被莆田市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區分局行政拘留五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之規定,對趙金標合併執行行政拘留十五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對趙金清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伍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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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將趙金標等人送拘現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對趙金勵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伍佰元。

由於趙金勵案發時已年滿七十週歲以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之規定,決定不予執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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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提醒廣大群眾在日常生活中不要阻礙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他們在維護穩定、打擊犯罪、保障安居的一線,為的是萬家團圓,為的是百姓平安!請給予警察們更多的理解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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