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利息「利滾利」,究竟是怎樣計算的?

信用卡利息“利滾利”,究竟是怎樣計算的?

小編身邊有不少信用卡“小白”,之前沒怎麼接觸過信用卡,對信用卡各種使用規則以及費率計算方式不是很瞭解。

常有朋友問小編,信用卡利息是怎麼計算的?

這個問題看似很簡單,但是深究起來,門道卻很多。

其實有不少信用卡“達人”也未必能搞清楚信用卡利息的具體計算方式。要知道,有些用卡多年的人,常常在信用卡利息上栽跟頭,比如有人以為信用卡利息是簡單按照未償還部分以日息萬分之五來計算,於是心安理得地不按照全額還款,這樣做可就大錯特錯了。

目前,在國內發放信用卡的銀行中,只有工商銀行一家是按照未償還部分計收利息的,其餘銀行都是“全額罰息”。

什麼意思呢?也就是說如果你不按照信用卡賬單的全額還款,那麼,無論是已還部分還是未還部分,銀行都會計收利息。這也就是為什麼有些人明明只剩幾十塊錢沒有還,卻被銀行收取上百元利息的原因了。

信用卡利息如果按照“全額罰息”的方式,具體怎麼計算呢?

假如持卡人的賬單日是每月5日,還款日是每月25日,5月6日消費了2000元,5月10日消費了3000元,6月1日消費了1000元。到6月5日信用卡賬單日時,你的本期信用卡賬單是6000元,最低還款額600元。如果到期還款日6月25日你全額還款,則不會產生利息,否則則需要承擔利息。

1、如果你只還了最低還款額600元,剩餘的款項在7月5日還清,那麼你需要承擔的利息為

600*50(5月6日至6月25)*0.05%+(2000-600)*60(5月6日至7月5日)*0.05%+3000*55(5月10日至7月5日)*0.05%+1000*34(6月1日至7月5日)*0.05%=156.5元

2、如果到期還款日還了2000元,高於最低還款額低於賬單全額,剩餘金額在7月5日還清,那麼需要承擔的利息為

2000*50(5月6日至6月25)*0.05%+3000*55(5月10日至7月5日)*0.05%+1000*34(6月1日至7月5日)*0.05%=149.5元

3、如果到期還款日未還款,剩餘金額在7月5日還清,那麼需要承擔的利息為

2000*60(5月6日至7月5日)*0.05%+3000*55(5月10日至7月5日)*0.05%+1000*34(6月1日至7月5日)*0.05%=159.5元

除了利息之外,持卡人還需要承擔違約金=6000*10%*5%=30元

以上就是信用卡“利滾利”的規則了,怎麼樣,看懂了嗎?要想不承擔額外的利息等費用,小編建議大家一定要及時全額還款哦。

當然,如果是工行銀行的話,你只還了賬單的一部分,那麼銀行只對未還部分計收利息,同樣是日息萬分之五。這個方式計算出來的利息就要少很多了。也正因為如此,工行銀行大部分卡種是沒有“容時容差”服務的,到期必須及時還上,否則就開始計收利息了。這一點也是需要大家注意的地方。

以上就是信用卡利息的計算規則了,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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