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公積金新政後15種公積金提取方法

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原則上應由職工本人到管理中心辦理。職工本人未能到場辦理,委託他人辦理的,除該項業務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還需要提供申請人及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一)職工在管理中心網站下載或現場填寫《汕頭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審核表》一式二份。

(二)職工憑《汕頭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審核表》(一式二份)、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及辦理業務類型所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到管理中心或各管理部或住房公積金該項提取業務已授權受託銀行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

(三)經審核後,職工持《汕頭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審核表》(一份)、身份證件、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職工本人的借記卡(銀行存摺)等到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櫃檯辦理取款或轉賬手續。

住房公積金提取事項所需的提取條件、提取額度、辦理要件及辦理事項:

(一)職工本人或其配偶購買自住住房

1.申請條件

職工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或異地購買自住住房,符合下列情形的,職工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

⑴所購房產必須是自住住房,車庫、鋪面、廠房等非住宅性質的房產不能提取;

⑵按規定職工購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必須在購房合同經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登記或交易轉移登記後三年內辦理。超過三年的,則不能申請提取;

⑶職工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時,所購房產的所有權必須仍在申請人或其配偶名下,如所購房產已出售或轉讓則不能提取。

2.提取額度

購房提取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但不得超過已支付的購房總價款。如房產有多個購房人申請提取,合計提取額不能超過已支付的購房總價款。

實際發生額超過賬戶內餘額的,提取後的賬戶餘額最少保留10元,不能銷戶。實際發生額少於賬戶內餘額的,按實際發生額提取。

3.辦理要件

⑴購買一手住房的,應提供房地產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登記的購房合同(如購房合同沒有加蓋備案登記印章或房產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印章的,則需提供該房產備案登記的紙質憑證或房產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產查詢證明)原件及複印件、購房發票原件及複印件;

⑵購買二手住房的,應提供房地產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交易轉移登記的購房合同原件及複印件、購房發票原件及複印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⑶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⑷房地產權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請的,須提交夫妻關係證明材料(如結婚證等)原件及複印件。

4.辦理時限

購買本市房產的申辦件,手續齊全經校核購房產權無誤的,即日辦理。外地購房或個別特殊情況的申辦件,需進一步校核的,在收件後一個月內答覆。

(二)已刪除

(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申請條件

職工本人或配偶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符合下列情形的,職工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

⑴ 土地使用權權屬人為職工本人或其配偶;

⑵經過當地規劃建設管理部門批准,能提供建房、翻建批准文件;

⑶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自建設管理部門批准之日起一年內申請提取,超過三年以上時間則不能提取。

2.提取額度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金額為職工個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但不能超過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實際發生額。

實際發生額超過賬戶內餘額的,提取後的賬戶餘額最少保留10元,不能銷戶。實際發生額少於賬戶內餘額的,按實際發生額提取。

3.辦理要件

⑴規劃建設管理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原件及複印件;

⑵工程結算單原件及複印件;

⑶付款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⑷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⑸房地產權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請的,須提交夫妻關係證明材料(如結婚證等)原件及複印件;

⑹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及複印件。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的情況下,即日辦理。

(四)大修自住住房

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的行為,主要適應於嚴重損壞房屋,不包含裝修、裝飾、小修、中修等。

1.申請條件

職工本人或配偶大修自住住房,符合下列情形的,職工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

⑴房屋所有權人為職工本人或其配偶;

⑵須經過房產所在地具有房屋質量鑑定資質機構鑑定,鑑定結果屬房屋嚴重損壞以上情況;

⑶自大修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申請提取。超過三年以上時間則不能提取。

2.提取額度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額為職工個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但不能超過大修自住住房實際發生額。

實際發生額超過賬戶內餘額的,提取後的賬戶餘額最少保留10元,不能銷戶。實際發生額少於賬戶內餘額的,按實際發生額提取。

3.辦理要件

⑴房地產權證原件及複印件;

⑵具有房屋質量鑑定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嚴重損壞的房屋質量鑑定證明書原件;

⑶工程結算單原件及複印件;

⑷付款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⑸房屋主體結構大修部分大修前後對比相片原件及複印件,其中大修前相片須由出具鑑定報告的房屋鑑定機構提供確認;

⑹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⑺房地產權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請的,須提交夫妻關係證明材料(如結婚證等)原件及複印件。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的情況下,即日辦理。

(五)離休、退休

1.申請條件

職工本人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可申請提取賬戶內餘額。

2.提取額度

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同時辦理銷戶手續。

3.辦理要件

⑴離、退休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退休相關證明原件;

⑵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的情況下,即日辦理。

(六)死亡

1.申請條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2.提取額度

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同時辦理銷戶手續。

3.辦理要件

⑴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死亡證明(如已註銷戶口的戶口簿、火化證明書、死亡證明書等)原件及複印件或被宣告死亡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⑵繼承或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的情況下,即日辦理。

(七)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

1.申請條件

職工本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可申請提取賬戶內餘額。

2.提取額度

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同時辦理銷戶手續。

3.辦理要件

⑴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⑵勞動鑑定委員會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鑑定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或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⑶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的情況下,即日辦理。

(八)出境定居

1.申請條件

職工本人出境定居可申請提取賬戶內餘額。

2.提取額度

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同時辦理銷戶手續。

3.辦理要件

⑴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⑵經批准出境定居的通知書及護照或所在國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的情況下,即日辦理。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1.申請條件

職工本人或配偶購買自住住房使用個人住房貸款,符合下列情形的,職工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

⑴所購房產必須是自住住房,車庫、鋪面、廠房等非住宅功能的房產不能提取;

⑵貸款類型必須是個人住房公積金或商業性購房貸款,非用於購買自住住房的商業貸款,如個人綜合類消費貸款、住房裝修貸款等,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

⑶提取申請應當在貸款當期還款後一年內申請提取;

⑷提取申請時,所購房產的所有權必須在申請人或其配偶名下,如所購房產已出售或轉讓則不能提取。

2.提取額度

當期還款後一年內,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的本息,夫妻雙方每次合計提取額不得超過一年內已還款額(本息)。一年內分多次提取的,提取合計款額不得超過一年內已還款額(本息)。

提前還款的,一年內可一次或分次申請提取,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已提前還款額(本息)。

實際發生額超過賬戶內餘額的,提取後的賬戶餘額最少保留10元,不能銷戶。實際發生額少於賬戶內餘額的,按實際發生額提取。

3.辦理要件

⑴償還購房貸款本息首次提取的,提交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原件及複印件;非首次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的,提交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原件;

⑵打印到申請日止還貸明細的本息還款存摺原件及複印件或加蓋銀行業務印鑑的有效本息還貸流水賬清單原件;

⑶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⑷房地產權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請的,須提交夫妻關係證明材料(如結婚證等)原件及複印件;

⑸提前還款的,應在提前還款的一年內提交提前還款憑證原件及複印件及上述第⑴、⑶、⑷點資料申請辦理。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的情況下,即日辦理。

(十)家庭在繳存地或工作地沒有自住住房而租賃住房

1.申請條件

職工本人或配偶在繳存地或工作地沒有自住住房而租賃房屋,符合下列情形的,職工本人或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

⑴職工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無自有住房租賃房屋或在工作所在地無自有住房租賃房屋;

⑵職工在繳存地連續足額繳存滿三個月。

2.提取額度

⑴租住商住住房的,按自然年提取,提取額為800元/月,夫妻雙方在當年度內可一次或多次提取,當年度內夫妻雙方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9600元(800元/月×12月);

⑵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提取額按每月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夫妻雙方每次合計提取額不得超過一年內已實際支出的房租。一年內分次提取的,夫妻雙方提取合計款額不得超過一年內已實際支出的房租;

⑶提取後的賬戶餘額最少保留10元,不能銷戶。

3.辦理要件

職工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租賃住房的:

⑴住房公積金繳存地所在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房產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本證明在出具時間年度內有效);

⑵已婚的,提供夫妻關係證明材料(如結婚證等)原件及複印件;

未婚的,提供未婚證明材料(如戶口薄、單位證明或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

⑶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⑷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除提供上述⑴、⑵、⑶材料外,還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複印件、付款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職工在工作所在地租賃住房的:

⑴職工工作所在地所在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房產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本證明在出具時間年度內有效);

⑵已婚的,提供夫妻關係證明材料(如結婚證等)原件及複印件;

未婚的,提供未婚證明材料(如戶口簿、單位證明或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

⑶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⑷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出具的職工工作地點證明(證明中無明確有效期的,則該證明有效期為證明出具之日起半年內);

⑸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除提供上述⑴、⑵、⑶、⑷材料外,還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複印件、付款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的情況下,即日辦理。

(十一)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

1.申請條件

職工本人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

2.提取額度

每月提取額度不超過我市勞動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2倍,每年(自然年)申請提取額度不能超過每月提取額度的12倍。

實際發生額超過賬戶內餘額的,提取後的賬戶餘額最少保留10元,不能銷戶。實際發生額少於賬戶內餘額的,按實際發生額提取。

3.辦理要件

⑴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⑵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的情況下,即日辦理。

(十二)男滿50週歲,女滿45週歲的失業職工

1.申請條件

職工本人失業並達到規定年齡(男滿50週歲,女滿45週歲)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

2.提取額度

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同時辦理銷戶手續。

3.辦理要件

⑴勞動部門就業失業登記手冊原件及複印件;

⑵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的情況下,即日辦理。

(十三)職工本人、配偶、子女以及雙方父母因突發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1.申請條件

職工本人、配偶、子女以及雙方父母因突發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

突發事故是指因不可抗拒力量造成的,如嚴重車禍傷害、意外致傷害及火災、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傷害的突發事故。

重大疾病指慢性腎衰竭(尿毒症)、白血病、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重大器官移植手術、各種癌症病變等。

2.提取額度

職工本人的提取額不能超過實際發生額。

實際發生額超過賬戶內餘額的,提取後的賬戶餘額最少保留10元,不能銷戶。實際發生額少於賬戶內餘額的,按實際發生額提取。

3.辦理要件

⑴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⑵突發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⑶職工本人的書面說明(書面說明需經單位核實蓋章)原件;

⑷親屬關係的有效證明材料(如戶口簿或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或公證部門出具的直系親屬關係證明書等有效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的情況下,即日辦理。

(十四)農村戶籍職工離職後回原籍務農

1.申請條件

在我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其戶籍屬農業戶籍,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回原籍務農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2.提取額度

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同時辦理銷戶手續。

3.辦理要件

⑴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⑵申請人回原籍務農的聲明書(申請人窗口現場填寫)原件;

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⑷農村戶籍證明材料(如戶口本、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或公安機關證明等)原件和複印件。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的情況下,即日辦理。

(十五)職工家庭既有住宅增設電梯

1.申請條件

職工家庭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共同出資的房地產權所有人及其配偶可在電梯通過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使用登記證後一次性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2.提取額度

職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的額度不得超過本戶增設電梯所分攤的費用。

實際發生額超過賬戶內餘額的,提取後的賬戶餘額最少保留10元,不能銷戶。實際發生額少於賬戶內餘額的,按實際發生額提取。

3.辦理要件

⑴房地產權證原件和複印件;

⑵業主在自住既有住宅中安裝電梯所分攤費用協議原件和複印件;

⑶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使用登記證原件和複印件;

⑷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⑸如果房地產權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請的,須提交夫妻關係證明材料(如結婚證等)原件和複印件。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的情況下,即日辦理。

(十六)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或被單位辭退

1.申請條件

職工本人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或被單位辭退提取且符合下列情況的,可申請提取賬戶內餘額。

⑴職工因本人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或被單位辭退的,所在單位應按規定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如賬戶尚未辦理封存手續的,則該項業務暫不能辦理;

⑵屬工作調動的,則不能以此條件申請提取,按應規定辦理賬戶轉移手續;

⑶職工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如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不足三年的,只能暫時辦理賬戶封存手續。已連續繳存三年以上的,但貸款不足一年的,可申請以此項提取條件辦理提取銷戶手續,但需作出按期足額還款的書面承諾。已連續繳存三年以上的,貸款一年以上的,可申請以此項提取條件辦理提取銷戶手續;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且賬戶已封存的,可以辦理提取銷戶手續。

2.提取額度

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同時辦理銷戶手續。

3.辦理要件

⑴離職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

⑵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的情況下,即日辦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