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小故事】患難見「真情」,法援來相助

我叫付XX,出生於1982年,我原本也有一個幸福的家庭,丈夫和我雖出生於農村,但我和丈夫憑藉自己的勤勞在浙江杭州慢慢的站住了腳。

【法援小故事】患難見“真情”,法援來相助

2013年,我因長期超負荷的勞動和熬夜突發腦溢血,被送至浙江大學附屬醫院住院治療,為此花去了大量的醫藥費,我丈夫在支付了5萬元醫藥費後就以打工為由離開醫院,既不再支付醫藥費,也不再回醫院繼續照看我。我的父母哥嫂在支付了所有的的醫藥費後,因無力繼續支付醫藥費,我在沒有完全康復的情況下被迫回家。回家後,我四肢癱瘓,長期臥床,生活不僅不能治理,還需要在鄉村醫院繼續治療,而我的丈夫就在這時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援小故事】患難見“真情”,法援來相助

在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為由判決不準離婚。就在這時,法院的法官在瞭解到我的情況後,建議我向蕭縣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起訴要求我的丈夫支付相應的醫藥費和扶養費。

【法援小故事】患難見“真情”,法援來相助

2016年,父親帶我來到法援,蕭縣法援熱情接待了我,在瞭解了我的情況後,當場辦理了委託手續,寫好了訴狀,向法院提起了扶養費糾紛的訴訟。經過一審法院判決、二審法院維持,法院判決我丈夫每月向我支付400元扶養費,雖然400元錢遠遠低於我的生活開支,但至少讓我能感受到法律的力量,能讓我為自己爭取到依靠道德所不能爭取到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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