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治理高價彩禮推動移風易俗的指導意見》遏制高價彩禮 倡導文明婚嫁

提起“彩禮”人們不會陌生,甚至有一部分人還曾吃過高價彩禮的“苦”。這些年,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一些地方的婚嫁彩禮也在不斷加碼,少則十幾萬,多則二十餘萬,還得有車有房。部分農村還出現了越窮越要,越要越窮。“高價彩禮”讓一些單身男士直呼“娶不起”,“彩禮不夠,就是不嫁!”有些女方家把“嫁女兒”變成了“賣女兒”,整治高價彩禮已經迫在眉睫!

我省出臺《治理高價彩禮推動移風易俗的指導意見》遏制高價彩禮 倡導文明婚嫁

彩禮這麼“重” 真的“娶不起”

7月3日下午,陰沉了大半日的天空終於放晴。家住涼州區天瑞巷的小陳心情不錯,影樓剛剛打來電話說結婚照已經做好,隨時可以取。今年39歲的小陳想到將在半個月後迎娶自己的新娘心中很甜蜜。

時間回到兩年前,那時的小陳心裡滿是陰鬱,因為彩禮過高的問題,他與相處了一年的女友分手了。小陳始終覺得,當時女友家開口要“高價彩禮”就像在“賣女兒”。

小陳在一家廣告公司上班,到了結婚的年齡,家人頻繁安排相親,一談到婚嫁,女方家庭就提出高價彩禮的要求,讓人很鬱悶。 小陳對記者說:“一年前談了一個女朋友,感情很好,見過家長後,開始籌備結婚事宜,這時女友家卻提出要16萬元的彩禮。我們家真拿不出這麼多錢……我們家現在住的是公租房,原本計劃婚後兩人奮鬥一年,然後貸款買房。彩禮問題最終導致我們分手。之後,又相了幾次親,為了避免出現之前的‘難堪’,初次見面都會問對方要多少彩禮。”

今年春節剛過,小陳認識了現在的未婚妻。在面對有關彩禮的問題時,姑娘的回答是:“彩禮是中國傳統婚俗的一部分,還是得要的,但多少無所謂。”

“高息貸”湊彩禮 愁壞了老夫妻

今年6月2日,古浪縣土門鎮教場村老賈的小兒子賈剛結婚了,婚禮的喜悅慢慢散去,老賈夫婦回到屋裡卻沒有一絲睡意。兒子娶了媳婦,壓在心頭的一塊巨石被搬走了,本應該輕鬆高興,可是因兩個兒子的婚姻卻一夜返貧。經過媒人的多次溝通,老賈家拿的彩禮錢從最初的18萬降到了15萬。因為要支付結婚彩禮錢,家裡傾其所有,老賈東拼西湊後還是以1%的月利息偷偷貸了5萬元的款,這才算湊齊了彩禮錢。

老賈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一家五口人的生計全靠幾畝薄田,生活緊巴。幾年前,老賈將地包給弟弟種,自己和妻子在工地打工,幾年下來在村裡也算是中等收入家庭。

“這兩年也沒剩下多少錢,大兒子20歲那年我就開始給他攢結婚蓋房子的錢。”老賈說,如今在農村結婚,男方家裡得先蓋新院子,不然,都找不到媒人去說媒。

前年春節剛過,老賈家的新房開始入住, 24歲的大兒子在媒人介紹下有了對象,兩人都在西安打工,相識兩個月,雙方家人就開始操辦婚事。

“大兒子結完婚,今年又要給小兒子操辦婚事,經媒人說媒,5月份雙方父母見面定親,當時就拿了6萬元錢,後來女方提出還要18萬元的彩禮,實在拿不出這麼多。”老賈說,蓋新院子,買家電,買“五金”,還有菸酒、服飾,再算上定親的錢,這還沒辦婚禮,就花出去了20多萬。但這幾年,村裡有男娃的家庭對飛漲的彩禮已經習以為常,誰家娶了媳婦,都會問一句,“多少錢買的”。

一個“買”字透出了村裡人的無奈,也折射出“高價”彩禮背後農村婚姻的冷峻現實。

索要“高價彩禮” 已經違法

“高價”彩禮是不是將婚姻變成了買賣關係,使其變成發家致富的一種手段?帶著人們的質疑,記者採訪了我市某律師事務所律師天明。

天明律師說,由於一些農村家庭消費具有較強的攀比心理,因此,消費的示範效應更為強烈。在一個村子裡,大家彼此都很熟悉,生怕自家“彩禮”被別人比下去,被別人看不起。另外,隨著城鎮化加速推進,進城務工的女性在城鎮落戶的比例高於男性,而務工返鄉男性卻高於女性,這就加劇了農村男女性別的比例失調。面對“水漲船高”的結婚彩禮,許多村民都表示無奈。可以說,高價彩禮已不僅是農村的一個現象,而且還引發了各種社會問題。

實際上,彩禮本身的寓意就是婚約正式締結。但是現在的彩禮被賦予了太多的物質含義,甚至成為沉重的負擔,這就失去了本意。其實索要高額彩禮錢、首飾錢等,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一章總則中的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治理高價彩禮 倡導文明婚嫁新風尚

記者瞭解到,近日,甘肅省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甘肅省治理高價彩禮推動移風易俗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廣泛深入開展治理高價彩禮、推動移風易俗專項行動,努力形成文明婚嫁新風尚。

《意見》規定,以縣(市、區)為基本治理單元,結合當地實際,要將婚嫁彩禮“限高”作為治理工作的突破口和著力點,緊盯高價彩禮問題突出的鄉村和群體,明確規定縣域內婚嫁彩禮、禮金、酒宴等最高限額並逐步加嚴,做到要求相對統一、內容量化具體、獎罰措施分明、群眾普遍接受。要堅持城鄉同步治理,區域整體推進,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使群眾婚嫁觀念明顯轉變,婚喪事新風尚基本形成,農村鄉風文明明顯提升。

《意見》要求,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充分發揮黨員幹部、“兩代表一委員”,以及所有行使公權力的人員和醫生、教師等財政供養人員等“關鍵少數”,在治理高價彩禮、推動移風易俗專項行動中的示範引領作用,建立婚喪事宜報備制度並嚴格執行,把執行相關紀律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或年度工作總結必須報告的事項。黨員幹部等“關鍵少數”要積極引導家庭成員、直系親屬自覺抵制高價彩禮、反對陳規陋習,切實為群眾樹立榜樣和標杆。禁止黨員幹部等“關鍵少數”干涉婚姻自由、索要高價彩禮、大操大辦等行為,更不能在婚喪事宜中妨礙公共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予以嚴肅查處。

採訪中,天明律師表示, 較之法治而言,高價彩禮更需要的是人治。其實,愛情並不是物質交易,讓那些功利、虛榮遠離愛情,讓愛情迴歸到最初的純潔、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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