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市民等分房子很難很難,可是獲得居留的難民優先!

幾乎在所有的市政府,荷蘭人申請政府的福利住房,都要等候很長的時間,甚至要等數年,但是,獲得荷蘭居留的難民,仍然享受著優先的待遇。雖然一年前政府已經取消了這樣的規定,讓各地市政府自行掌握尺度,但是,不少市政府仍然這樣做。

副首相兼內政部長Ollongren根據其前任Blok的調查,寫信給第二議院稱,一年前政府實行的新例,並沒有導致大量地取消被承認的難民獲得住房的優先權。

荷蘭市民等分房子很難很難,可是獲得居留的難民優先!

去年政府作出修改法例的決定,是因為很多荷蘭人不理解,為什麼給予獲得居留的難民優先權,因為荷蘭人等候住房也要很久。去年,政府取消了這一硬性規定,只有兩類人士可以獲得優先,一是因為家庭關係和家庭暴力問題在所謂的“blijf-van-mijn-lijfhuizen”中居住的人士,二是需要家居護理的人士。不過,中央政府認為,不作硬性規定之餘,具體政策由各地市政府決定、

但是,調查發現,這並沒有導致市政府改變政策,在176個有優先條例的市政府中,有174個仍然把獲得居留的難民視為應該得到優先照顧的組別。

部長認為,可能各地市政府覺得,他們有足夠的住宅,可以滿足市民的需要,因此,給予難民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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