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案在美國將永遠劃上句號!

周立波案在美國將永遠劃上句號,該國有“禁止雙重危險”的“憲法背景”!

周立波案在美國將永遠劃上句號!

周立波案在美國將永遠劃上句號,該國有“禁止雙重危險”的“憲法背景”!

周立波案在美國將永遠劃上句號!

郝冬白,男,漢族,1989年進入公務員隊伍。2015年9月參加全國統一的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級證書(律師資格證號:A_20156201020103),即同時取得律師資格。

周立波案在美國將永遠劃上句號,該國有“禁止雙重危險”的“憲法背景”!

美國教授、法官理查德.波斯納說:“除非增加用於確定有罪無罪的資源,否則,為了降低錯判無辜的可能性,唯一的出路只能是同時降低有罪之人定罪的可能性。

——這就是給狐狸一個逃脫機會的觀點。

理查德.波斯納說:我們應該給狐狸——在這一觀點看來,即絕大多數涉嫌犯罪的人——一個逃脫獵人追捕的機會,這一原則“有助於形成有趣的競技(good sports)”。

周立波案正應了理查德.波斯納話,——周立波經歷十次審訊後,法官認定程序不合法,決定撤銷針對周立波的各項指控。

周立波一共請過三任律師,第一任位律師莫虎,祖籍廣西鹿寨縣洛雍村,壯族人。1950生於上海。從1951年起,隨母親輾轉香港、臺灣、西班牙,1960年移民美國,定居紐約。莫虎曾任紐約警察總局副局長,是美國曆史上首位出任高級警官的美籍中國人。但在此期間,案件並沒有多大進展。第二任律師是Daniel W. Russo。甚至當時還有律師預測,周立波如果選擇不認罪,不僅需要支付大筆律師費,無罪的可能性也不大,並且很有可能面臨最多41年、最少3-5年的刑罰。

周立波最後聘請的律師是斯卡林,這位律師沒有從案件爭議的焦點,最輕罪重等實體方面進行辯護,而是直接運用美國法律無罪推定的原則,指出警察蒐集證據的過程是不合法的,這樣一來,警察拿不出合法的證據,周立波無罪了。

一個美國法學家說:我們這個社會“尊重個人享有以下不容侵犯的權利:人格權、擁有一定私人空間進行私生活的權利”,這無疑是適當的。

還說,反對強迫自證其罪特權的功能是美國控告式司法制度的核心特徵之一;尤其是,在刑事犯罪追訴活動中,它在控方與嫌疑人之間維持了一種公正的平衡,同時,降低了政府藉助不人道手段從嫌疑人身上榨取證言的風險性。

周立波在美國被認定無罪,該案將永遠劃上句號。因為美國有“禁止雙重危險”的“憲法背景”。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規定,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而兩次將生命和肢體置於危險之中。”

周立波案在美國將永遠劃上句號!

觀點

法的基本命令是,自以為人,並敬重他人為人。

——黑格爾語錄

人之為人,其自身系屬目的,不得僅以目的使用之。

——康德語錄

一個人,即使是最卑微的公民的生命也應當受到尊重。他的榮譽和財產,如果沒有經過長期的審查,是不得剝奪的;他的生命,除了受國家的控訴之外,是不得剝奪的。——國家控訴他的時候,也必定要給他一切可能的手段為自己辯護。

——各種政體刑法的繁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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