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從沒給買過養老保險,如果離職能有補償或補交嗎?

躲藏在城市的腳落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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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問題,單位有給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單位不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屬於違法行為。如果從來沒有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員工有權要求單位補繳。用人單位不補繳的,可向單位所屬的勞動監察部分投訴


未給職工繳納社保 企業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因此,自用工之日起,勞動者即為單位的職工。

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一種保險。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目的是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享受保險待遇。因而,用人單位有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義務。

有權要求公司補繳

用工之日起30日內,必須為勞動者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如果公司不給繳社保,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或者社保部門投訴舉報,由社保徵收機構責令用人單位在限期內補繳社保。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社保徵收機構,可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單位如果沒有按規給員工繳納社保,員工是有權主動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單位還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員工在該單位的工作年限越長,獲得的賠償金就越多。根據規定,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工作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份經濟補償金是按應發工資來,不扣除個人承擔的社醫保、公積金等項目。

保叔有話說

公司沒有按規定給員工繳納社保,員工可以這麼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與單位協商,協商補繳應繳納的部分;

2、協商無果,可以向社保經辦部分申請調解;

3、調解無果,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分申請仲裁;

4、員工有權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一定的經濟賠償。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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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加社保

單位如果從來沒有給買過養老保險,這是嚴重違法的行為,我們可以離職時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舉報,要求他們為我們補交養老保險。

而且用人單位沒有給我們交納養老保險的話,我們主動離職也是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的。每工作滿一年,可以享受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而且還是應發工資,沒有扣社保公積金的那些。

大家要注意勞動保障監察有兩年的有效期。有效期是自單位違法行為終止之日起開始計算。如果不交保險的行為,是一直持續的,那麼自從離職時開始計算。如果單位隔了一段時間之後給大家開始交納保險了,從開始交納保險之前的一天算起。

如果用人單位對職工的勞動關係,也就是說開始交納社保的時間確認無疑的話,按要求補交就是了。如果有爭議,那麼就需要確定勞動關係。確定勞動關係很簡單,職工只要單位的工資條、工牌甚至證人證言都可以,用人單位則需要提供工資表、招用人員的登記表等一些詳細的材料。

用人單位補繳保險,單位要承擔沒有按時繳納保險的滯納金。職工要承擔個人繳費部分,一般是繳費基數的10.5%左右。

所以,為了保證我們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應該離職後趕快去提起維權,否則時間久了維權更難,萬一拖到執法部門不管,可就麻煩了。


暖心人社

從你的介紹來看,你在一家工廠上班14年了,企業從來沒給你繳納過養老保險,這是多麼嚴重的違法、侵權行為呀!真為你感到不平與痛心!

我國的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從1985年至今巳走過了33個春秋。在養老保險工作越來越被人們認同、重視的情況下,你所在的工廠竟敢14年之久不給員工參保,你自己也稀裡糊塗過了14年。

《勞動法》第12條規定: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我國《社會保險法》規定: 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律上的強制義務,而且是用人單位和員工雙方的法定義務,勞動關係取方對此不可協商變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通過上述法律條文的學習,題主可以採取如下辦法:

一是與單位協商,讓單位依法為你補繳齊14年的社會保險費;

二是向勞動部門投訴或求助,請勞動監察部門督促單位為你補繳齊所欠的社會保險費;

三是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單位依法按照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到底選擇哪一種辦法,由你自己酌情處理。但有一點,自身權益一定要得到維護。


葉公來幫忙

單位從沒給買過養老保險,如果離職能有補償或補交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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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分析師

單位從沒給買過養老保險,如果離職能有補償或補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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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所工作的單位並沒,買過任何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那麼這種情況,是不可以補交你的社保的。

當然,你既然為你所在單位已經工作了14年。可以要求一筆現金補償。但是不可以不交這個養老保險了!

依據我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與單位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必須為其員工購買社保。如果不購買社保,相當於觸犯了法律。那麼,樓主可以持有你的勞動合同,去你們當地的勞動仲裁大隊進行投訴。

要求他給你一筆經濟補償。14年的工作年限,實際上並不是很短。每年補償的費用1萬元應該不是很多。所以你至少可以領到14萬元的補償款。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社保達人工作在電力

快樂關羊回答此問題。

單位從沒給買過養老保險,如果離職能有補償或補交嗎?

社保是國家政策規定強制性的保險,單位應該按規定給員工在當地社保機構繳納社保。而有的單位違規操作,與員工達成降低社保的標準,每月與工資一起發給了員工。



如果單位沒有將社保發給你,又沒在當地社保機構給你繳納社保,你可提前一個月向單位書面提出繳納社保的申請,要求單位補繳以前的社保,接著繳納以後的社保,如單位不補繳和續繳,你就可以向單位申請辭職,按相關法律規定,單位要給予你正當理由辭職每年一個月(當年12個月平均工資)工資的補償,如單位不給,你可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供參考!

(圖片來自網絡)


快樂關羊

您提出單位從沒給買過養老保險,如果離職能有補償或補交嗎?解答如下:

一、離職經濟補償問題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用人單位依法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濟補償。補償標準按勞動者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標準;不滿六個月按半月工資支付,滿六個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標準按勞動者離職前十二個平均工資計算,如月工資高於社平工資三倍的按三倍工資支付。您在工廠工作了十四年,可以要求單位與您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一個單位連續工作十四年,很不容易,現在提出辭職很可惜,人生有幾個十四年,青春年華都貢獻給了單位。如果您執意要辭職,可以要求單位給予經濟補償。


二、補繳養老保險問題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應為其辦理社保登記手續,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法定義務,是法律強制規定的義務。用人單位一直未為您繳納社會保險費,是屬於違法行為。您無論離職與否,都可以要求單位為您補繳社會保險費。可以先與單位協商,要求補繳養老保險費。如果單位不同意補繳歷年社會保險費,一是可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和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投訴,要求補繳歷年社會保險費,一般會得到支持。如果社會保險徵收機構不能補繳養老保險費,您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能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單位賠償不能享受養老金待遇經濟損失;如對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訴訟,法院應當受理,予以支持,一般情況,按法定退休年齡十五年計算經濟損失,標準一般按當地最低養老金標準計算。希望我的解答能給一定幫助。


勞動維權田博聞

第一,因單位未參保而離職,單位就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第二,單位未給職工參保,單位存在違法行為,職工可以依法要求補繳。第三如果在此期間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申請雙倍工資(一年以內)。超過一年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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