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協議需謹慎,拆窮拆富就看著幾點!

對廣大被拆遷人來講,拆遷協議,無疑是一字千金,在拆遷過程中,拆窮還是拆富,補償協議往往起到決定性作用。

在房屋拆遷過程中,很多被拆遷人經過了多輪協商談判,終於爭取到了自己滿意的結果,但是最後簽訂補償協議的時候又不小心掉入“陷阱”,最後難以獲得合理補償。

那麼大家在簽訂補償協議的時候應該注意哪些事項呢?拆遷方常用的拆遷“陷阱”又是什麼呢?今天盛廷律師就為大家詳細講解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時最應該注意的幾大事項。

簽訂協議需謹慎,拆窮拆富就看著幾點!

01

口頭協議不算數!

在拆遷過程中,有些時候拆遷方為了能夠推進項目進行,達到讓老百姓儘快簽字、儘快搬離的目的,經常會開出非常豐厚的補償,並要求被拆遷人儘快簽字。甚至有些作出口頭承諾的工作人員都是被拆遷人的熟人親戚,很多被拆遷人便信以為真。

但許多被拆遷人同意拆遷後,承諾過的補償卻遲遲不能到位,這時候再行追究,也為時已晚,被拆遷人只能自認倒黴。

所以,在拆遷過程中,無論拆遷方如何進行口頭承諾,未落到紙質協議上的條款統統不作數,被拆遷人要謹記,千萬不能相信一時口頭承諾而錯失維權良機!

02

空白協議不簽字!

在盛廷律師接待的當事人中,很多拆遷戶都會遇到這樣一個情況,拆遷方拿出一份空白協議讓被拆遷人簽字。有些拆遷方會表示:“先把這份協議簽了,我們拿去審批蓋章。”

這個時候被拆遷人一定要注意!這種空白協議千萬不能籤。因為一旦簽訂空白協議,拆遷方將協議收回之後很有可能會改變補償金額甚至隨意填寫,協議實際的約定會與正常的補償相差很大。即使發現後起訴到法院,也很難再維權了。

03

違約責任要明確!

最近盛廷律師接到不少諮詢電話,其中有一部分當事人遇到的問題非常典型,這些當事人在拆遷中無一例外都簽了協議,但幾年過去了,補償遲遲未能落實。被拆遷人所籤的協議中沒有明確違約責任,補償延後發放造成的損失也只能自己承擔。

一般來講,落實在合同條款中的補償條件,基本都能實現,但特殊情況也時有發生。

所以,我們被拆遷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也應該做好提前防範工作,明確約定違約責任。在拆遷補償協議中,我們需明確:補償款發放的日期、安置房的交付日期、安置房的合格驗收證明和違約責任,並且具體約定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04

拆遷補償協議要留底!

被拆遷人需注意,拆遷補償協議是必須一式兩份,我們被拆遷人手上必須要留有一份協議原件。但有些拆遷方會以各種理由將被拆遷人手中的協議收回。

有的被拆遷人覺得反正雙方達成一致了,也簽訂了協議,並不在意協議被收回,這是非常錯誤的做法!被拆遷人手中沒有補償協議原件,一旦協議內容得不到履行,被拆遷人再想維權也是難上加難!

簽訂協議需謹慎,拆窮拆富就看著幾點!

綜上,在拆遷過程中,我們廣大被拆遷人一定要明確協議內容,簽訂正規協議,協議原件留底,將自身風險降到最低。

盛廷律師在此提醒大家:遇到徵地拆遷,一定要謹慎行事,在簽訂補償協議之前最好及時諮詢專業律師,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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