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他還是選了更懂自己的人

“我們,正式結束了這奔忙而又潦草,且自以為懂得對方的日子”

講述人:鯨

最終他還是選了更懂自己的人

我叫鯨。

17歲那年我還能見到他。那時我因為複習熬過的夜還沒有超過3點,也還未用過,甚至不知道竟有超過300元的面霜。一下樓,追的還是公交車,白藍間隔帶軌道的那種。但是,在那個年代,有他在,我十分快樂。

相對於30歲住的有電梯的高檔小區,高考三年住的地方到現在我都依然喜歡。

那地方叫麥子店,按現在的房價算,也是寸土寸金。離藍色港灣不遠,但在那時,並沒有大型購物中心,只有一個明珠超市,每天放學從車站到家的路上,都會路過明珠和他爸爸的小賣部。

小賣部的東西肯定比超市貴了,但仍然會繞過明珠到超市照顧下生意。雖然,只是水筆零食之類的。

由於母親是教師,我們住的房子也是沒有經過過多修葺和粉飾的六層紅磚板樓。

我家正巧住在頂層,沒有電梯,每次他送我上樓後都氣喘吁吁,下樓之後也會在一層往陽臺望上很久。

樓下有一座小石橋,到現在都還有。到夏天,小橋下面會有溪水趟過,到冬天也會結冰,我會拉著他到冰上打出溜兒滑。

那時候房子蓋得會讓人住得更舒服,由於公攤面積小,每家每戶都有個大陽臺,由於上半身沒有圍擋,可以把頭探出窗外,看到汗漬浸透他瘦弱的身板,也能看著他微笑著和我說晚安,我們明天見。

他長得很清秀,又高又瘦,黑色的短髮有點像現在的……劉昊然,對,是他,除了沒有虎牙。單眼皮,眼睛也水靈極了。他大我三歲,也沒上大學。我高一認識他那年已經在幫家裡人打理小賣部的生意了,當然更多的還是搬運貨物這些體力活兒。

他也真的很樂意帶我去小賣部玩兒,其實就不到10平米的地方,外面一個櫃檯,裡面堆著林林總總的還沒有銷出去的東西。他就是願意帶我到後面,蹲在一個角落,給我剝開心果吃,攢到十幾個,一起捧到我跟前讓我吃。每次我說吃不下的時候,他甚至有些著急,真的很可愛,只唯一不同的是,他不會講話。

唇語太難了,但此外,他還會手語。也正是如此,那時我從不覺得這是個障礙,反而有些特別。雖然是先天,但毫不影響我們正常交流。他會努力讓我聽懂,我也特意買了一臺DVD,買到了光碟,去學習他常常出現的手勢,並試圖猜出他所表達的意思。

每每我猜對了他想說的話,他都會吱吱啊啊地給我豎起一個大拇指,手指也一樣清秀漂亮。

我們互生好感的那年,正值我高三,除正常課程外,每天晚上都會有單獨報名的補習班。他從不遲到,會摸準了我下課的時間,先到後門爬窗戶瞅瞅,下課後給我一個大大的擁抱。每天晚上下課到回家的路上,都會通過一座過街天橋,天橋在西壩河,那是我們認識的這第三年才建起來的。

每次走到中間的時候,他都會示意我停下,指著橋下,伸出大拇指。

其實,那是高速上熙攘的燈光,每天到晚上,迎面來的車是成片的黃光,一側去的車顯示的是車尾的紅光,這一來一往,流動起來,像霓虹一樣,他,覺得這很漂亮。

直到有一次,還是站在橋上,這一次他沒有豎起大拇指向著橋下,而是衝向了我。記得那次,他右手拇指、食指微微彎曲,指尖抵於他的頜下,頭微微點動一下。我學過,這是喜歡。然後他指了指他和我,雙手豎過來,靠攏,掌心向下,然後做出“開門”的樣子。然後一手食指打一下另一手拇指。我也學過,這是開始。

如果這算是表白,我們就這樣正式開始了。

他的爸爸知道我們在一起,但是當做沒看到,畢竟,他不需要高考。只要不耽誤生意,也不會說什麼。但對於我,家裡三代高知,父輩長在大院,首先對於我們這個年紀的戀愛關係,已然是會被成倍曲解和不理解,更不要說和一個從身份、地位,甚至在他們看來,連生理條件都無法達到對等的人在一起,這對於他們是無法接受的。

母親把我鎖在家裡,用棍子打我,不讓我出門。晚上他會偷偷過來看我,還是躡手躡腳地爬到頂層,給我帶來創傷藥,我告訴他我不疼,沒事,都會過去。

就是那一年,我揹著家裡人,把母親做的早飯給他吃,下課後把中午帶的蘋果送給他吃。而他也從家裡小賣部,偷偷包了一袋又一袋的零食給我。也正是在那年,我終於落榜了,只考上了一個將將能拿下文憑的學校。

後來,我學業也重,更有了新的朋友,大學生活開始後,也就把這一段當成了往事。不乏有追求者,卻也從未動過心。三本畢業的時候,也是微信剛剛普及的時候,他加了我。我通過後不知道說什麼,就一直敲了刪刪了又要發。

其實,在拿到三本的錄取通知書後,一是家裡人覺得他虧欠了我的將來,配不上我,同時,也耽誤了我人生中最重要的時間,於是招呼都沒來得及打,就搬走了。

加完我微信後的當晚,我從自習室出來,發現竟然真的是他,我白天幻想過的場景:他還是沒變樣,一看見我就笑,習慣的手語和我看不太懂的唇語。他遞給我一張小紙條:帶你去個好地方。

結果,竟然是個煎餅攤。

怎麼也沒想到,時隔多年見面的第一頓飯竟然是煎餅,他示意阿姨用微信結賬。但由於剛剛普及,阿姨還沒開始用微信。於是他有些緊張地掏著兜兒,翻出來一張5塊,煎餅是4塊,阿姨正要找他1塊錢時,他直接用手拿過阿姨籃子裡的雞蛋,“噗”地又給我打了一個雞蛋上去,示意阿姨不用找錢了。

我捧著多加蛋的煎餅,就那麼看著他,什麼都沒說出來。其實,多加蛋的習慣,這麼多年,我一直沒變,而他,也始終記得。

到大三那年,我從學校搬了出來,和他住在了一起,一間半地下室,有陽光,但很潮溼。跟家裡人說過得很好,什麼也不缺。

後來,隨著年紀增長,家人著急的同時,卻也明白我的心思。最終,經過一番掙扎和妥協,直到29歲,我們終於結了婚。

這應該是隻屬於我倆的青春。對於大人,我們不斷用一個謊去圓另外一個謊。而對於彼此,我們坦誠得不像現在的人,是那種再也見不到的真誠。

就像30歲以後,我再也沒能見到他一樣。

結婚後,他爸爸的小賣部升級成了一個正規的便利店,但由於他的身體原因,無法勝任正常溝通的工作,還是一些重體力活。

那段時間,我經常帶他逛宜家。但更多的只是逛,以及選一些真正有用的東西。雖然沒有什麼錢,但我們會把現在的出租屋安置到井井有條。同時,在各種樣板間裡想象我們之後家的樣子。

每次從宜家二層往一層收銀的路上,都會途徑一篇花海。成片的綠植,有大棵的,還有可愛的多肉。每次他走到那後都會停很久,盯著裡面的土壤一直看。一天我就用手語問他:你是不是喜歡花?他沒用手,直接努力的點頭。我問他:想不想做和鮮花相關的工作?他再次點了點頭。

正巧閨蜜在望京開了一個花店,針對韓國人,主要以插畫和高端為主。溝通後,以學徒身份,讓他在店裡和店長學習。隔兩天就會去店裡看看他。

“果然是喜歡,學得很快”閨蜜說:“這段時間,店裡有很多女客人都很喜歡讓他來插花,也可能因為長得帥,很多人也並不知道他有障礙,與他講話時,他只是對他們一直笑。越笑她們就越喜歡,也眼見著店裡生意越來越好了,可以啊你。”

可再好的劇情,也有落幕的一天。

一天他跟我微信講:“今晚有個急活兒,要弄得很晚,可能要上門插畫,你先睡。”也是由於充分信任,沒有向包括閨蜜在內的任何人進行求證,只回了個“好”。

那天回來,記得差不多夜裡3點多。

第二天,閨蜜微信跟我講:”昨天你們家那位沒事兒吧?還沒到下班點兒急匆匆說有事就走了,我都沒來得及問,出什麼事兒了?”

我腦袋嗡地大了,直接打車直奔她那。之所以匪夷所思,是因為進入社會後,他認識的朋友,都是通過我,不可能再去找誰。我問閨蜜,在店裡眾多喜歡他的客人中,是否有比較特殊的,長的也好,行為也好。閨蜜想了2分鐘,突然想起來說:“有一個姑娘長得很好看,一直讓他插花,但也從來沒說過話。”

那一晚,他向我坦白了,他和那個客人,也正式一個有語言障礙的姑娘,發生了關係。而我們,也正式結束了這奔忙而又潦草,且自以為懂得對方的日子。

曾經,我想做他的耳朵和嘴巴,但最終他選擇了更懂自己的人。

祝我們一切都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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