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現在能生第三胎嗎?有哪些法律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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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現在能生第三胎嗎?有哪些法律規定嗎?

目前還沒有動靜說可以生三胎,不管是城市或者農村,請以國家的法規政策為準。

二胎政策還是在去年放開,國家生育政策不可能步子邁那麼大,這個要結合社會發展水平來決定科學生育的,人口多,社會就業,養老,教育就會出現問題。結合農村,就會影響農民脫貧致富奔小康的速度。

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十八條 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第四十一條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十五條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要求生育的夫妻,經批准可以再生育:
(一)夫妻雙方合計已生育兩個子女,且沒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二)經鑑定兩個子女均為非遺傳性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第十六條夫妻生育第一個、第二個子女的,不實行審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
符合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要求再生育的夫妻,應當向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報縣級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縣級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批准生育的,發給生育證;不予批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從國家到地方的法規政策條例,據沒出現支持農村生育第三胎的規定。只是有規定出現特殊情況的,可以申請再生育,批准的可以生,不批准的就不能生育了。

第三十五條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的,應當徵收社會撫養費。每多生育一個子女,分別按發現違法行為時男方和女方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上一年度城鎮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未經批准生育第三胎的,要繳納社會撫養費。農村居民多生育一個子女的,分別徵繳當地人均可支配年總收入的三倍社會撫養費。比如一年收入平均是5萬,那麼夫妻二人合計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總共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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