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春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安徽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教育部關於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教育部關於印發的通知》《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統一部署,現將我省2018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8年安徽省春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一、時間安排

安徽省內各市、縣(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春季開放期間開展認定工作。各地網上報名、現場確認、體檢等環節時間安排和具體要求,由各市、省直管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以各市、省直管縣教育行政部門發佈的公告為準。

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含5月份參加2018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並取得合格證明的人員)務必關注本人擬報名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發佈的通知公告,在規定時間完成網上報名、現場確認、體檢、證書領取等。各市、省直管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聯繫電話、公告發佈網址詳見附件1。

二、認定範圍對象

安徽省2018年面向社會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對象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認定條件的人員,包括:

(一)戶籍或工作單位在安徽省內的人員;

(二)持有有效安徽省居住證的人員;

(三)安徽省內普通大中專院校全日制在讀學生和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在畢業前最後一個學期申請認定,包括戶籍未遷至安徽省內就讀學校的);

(四)就讀於外省(市、區)普通高等學校、戶籍在安徽省的全日制在讀學生和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在畢業前最後一個學期申請認定)。

三、認定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具有《教師法》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具體如下: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並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安徽省教育廳《關於修訂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於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等相關文件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頁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規”欄目查看。

(四)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其中,申請中職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話水平測試報名方式、報名時間,普通話證書遺失補辦等常見問題彙總可登陸“安徽語言文字培訓測試網”相關頁面查看(http://www.ahywpc.com//showarticle.asp?id=554)。

四、認定流程

(一)網上申報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須在擬申請認定的教育局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進行網上報名。其中,持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從“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報名註冊;符合安徽省直接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從“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註冊。

(二)現場確認

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前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現場確認點提交相關申請材料。現場確認時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報名信息提交成功後登錄系統打印);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網上報名信息提交成功後登錄系統下載填寫,填寫時請仔細閱讀填寫說明)。

3.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4.戶口簿或有效居住證原件和複印件,或工作單位證明原件,或就讀學校證明原件。

向戶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的,提供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

向居住證簽發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的,提供有效居住證原件和複印件;

向工作單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的,根據各市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公告具體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向就讀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原件及複印件。

5.學歷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提供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包含在讀期間全部所學課程的學業成績單(院系蓋章無效)。對符合申請條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畢業證書後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6.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幼兒園)》(可在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網頁http://jszg.hfnu.edu.cn/“資料下載”欄目中下載使用),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並加蓋體檢醫院公章。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普通話證書在安徽省申請教師資格時目前不設有效期。

8.參加國考人員提供通過中國教育考試網(http://ntce.neea.edu.cn/)查詢、下載、打印PDF格式的、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符合直接認定條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須提交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含在學期間修學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教育教學實習鑑定表複印件各一份,並加蓋所在學校、單位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9.申請人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10.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請人提供以上材料時(第1項材料和相關證件原件除外),請依序裝訂成冊。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需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定的時限內完善材料後予以受理。

(三)資格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做出資格認定的結論並公示。在認定工作開展期間,申請人可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上報名系統,查看當前認定狀態等信息。

(四)頒發證書

經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流程詳見附件2。

五、其他事項

(一)從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一)和心理學兩科合格證書,不再作為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依據;

(二)符合直接認定條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可以按照原辦法直接申請認定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相一致的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不一致的教師資格時,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三)根據《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第七條,妊娠期的申請人可免檢孕婦不宜的體檢項目,在其他可檢測項目合格的情況下,視為體檢合格,但需由主檢醫生在體檢表上籤署妊娠情況說明。申請人在提交體檢合格證明時需附上妊娠反應為陽性的檢測報告或圍產檢查檔案等證明材料。

(四)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關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網頁(http://jszg.hfnu.edu.cn/)查看。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各市教育局網站發佈的通知公告,請考生務必及時查閱,以免錯過認定機構的工作安排。

附件:1.安徽省各市、省直管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聯繫電話、公告發佈網址一覽表.doc

2.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流程.doc

安徽省教育廳

2018年3月21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