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律師見證?

律師見證,是指律師應當事人的申請,根據自己的親身所見,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依法對法律事件或法律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證明的一種活動。

什麼是律師見證?

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律師作為見證人,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進行的見證,屬於“私證”,但有很強的證明力, 有很強的法律規範性和原則性。

律師見證的作用

一、見證某一法律行為或法律事實的真實性;

二、見證某一法律行為或法律事實的合法性。

律師見證的效力

1.約束效力

律師見證,對雙方當事人具有一定的約束力。因為雙方當事人既然自願申請見證,而且雙方之間的法律行為也業已見證,並具有真實性、合法性,當事人就不得對已見證的事項隨意變更、修改或廢止,而應自覺履行。

2.證據效力

律師見證,是律師以自己特殊的身份,較為豐富的法律專業知識,並以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名義,作為見證人,從第三者的角度,客觀公正地證明當事人所為的一定的法律行為,這在客觀上使被見證對象具有真實性和合法性,同時還具有一定的權威性。因而在雙方當事人發生糾紛引起訴訟時,通常可作為認定事實、確定雙方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證據效力。

律師見證必須遵循以下工作原則

1 、律師負有要求相關各方出示與委託見證事項相關的各類證件的形式審查義務。

2 、律師負有根據委託人的委託和委託見證事項的需要,至相關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其他機構查閱有關登記資料的形式審查義務。

3、若委託人要求出具《律師見證書》時間緊迫,致使律師無法事先進行第3.1、3.2條項下的工作或其他相關工作的,《律師見證書》應予以披露和說明(但該等未完成事項不應為委託見證事項)。

4 、律師不得為其本人、配偶或本人、配偶的近親屬辦理見證業務。

委託人委託的見證事項與律師本人或其配偶或本人、配偶的近親屬有利害關係的,律師應當迴避。

5 、辦理遺囑見證業務,應由2名律師共同進行。

法律法規對辦理委託見證業務的人員的人數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6 、律師從事見證業務,應注意避免利益衝突;相關各方同意委託同一家律師事務所進行見證的除外。

7、律師從事見證業務,應當對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委託人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予以嚴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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