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推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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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亮,年龄:46,现职:北京大学英语系教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主要著作:《自我、自由与伦理生活:亨利·詹姆斯小说研究》(资料图/图)

(本文首发于2018年6月28日《南方周末》)

毛亮

年龄:46

现职:北京大学英语系教授

研究方向:英美文学

主要著作:《自我、自由与伦理生活:亨利·詹姆斯小说研究》

伟大的经典无一不是对历史中人性的思考和观察。从这个角度来看,虚构未必就不真实,实证也完全可以产生谬误。事实上,在今天的大学里,许多文学作品,早已成了文学系之外其他学科的必读书目。

这里推荐的几本书,《米德尔马契》是一部维多利亚小说,《序曲》是一部浪漫主义长诗,而《乡下人的悲歌》则是表现美国陷入贫困的白人劳工阶级的一部自传。推荐的理由之一,是因为它们有一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在社会经历剧烈变迁时人的处境和有关人性的思考。

今天的世界也同样在经历剧烈而前景未卜的变化,从政治、文化到经济和技术等方方面面,人性中那些恒久的东西将会以何种方式延续,而又有哪些善恶不明的因素将会改变人心与人性,我们现在还看不清也道不明。当然,社会上永远不乏各色各样的“鸡汤”和“药方”,告诉我们如何去把握未来,掌控变局,赢得人生,结果差不多都是胡言乱语而已。

处于大变动时代的人需要的,也许是一种对生活的“把握感”,而不是对某种本就不存在的“终极真理”的把握。在这个意义上,了解之前人类所经历过的大变动的时代,读一读那个时代最优秀的人物如何在历史的迷局中寻找到“方向感”,为自己和人类的生活重置一个稳固的基石,也就不是一件没有价值的事。

《序曲,或一位诗人心灵的成长》

先说说《序曲,或一位诗人心灵的成长》(威廉·华兹华斯著,丁宏为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这部长诗是浪漫时代最伟大的诗人威廉·华兹华斯所做,大致讲述了华兹华斯青年时期的人生经历。全诗共14章,八千余行,堪称现代欧洲诗歌的鸿篇巨制。华兹华斯从自己的童年讲起,逐渐将视野延伸到更广大的天地,中学后诗人就读剑桥,大学毕业后赴欧洲游历,亲历撼人心魄的法国大革命,在革命转向混乱和暴力之后,诗人回到英国,又目睹了正处于经济和社会转型前夜的伦敦——这是“庞大的都市,国家与世界命运之本源”,一个“巨型的市场”和“欲望的年鉴”。华兹华斯知道,个体心灵的成长,需直面丰富多变、充满力量的世界,而《序曲》中一大半的内容均与这个世界正在发生的政治和经济革命相关。然而,从另一方面说,个体心灵的澄明和成熟,却又要求我们在“无休无止、光怪陆离的琐事旋流中”,不去逃避,而是“凝神注目”,“在零杂琐细中意识到无上的宏伟,或视局部为局部,同时感到整体的存在”。更重要的是,让我们获得这种“把握感”的“专注、记忆力、广泛的悟性”,都来源于诗人孩提时代在故乡德汶河边与山川草木这些“上帝各种各样的杰作的交流”,而非理论的时髦和技术的花样。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诗人在自然中体验到的“永恒瞬间”,那些最初和朦胧的经验,后来在大时代的激变中,给了他方向的指引,让他一步步从“对自然的爱”走向对“人类的爱”。华兹华斯亲历的欧洲,正值现代政治与经济制度在痛苦的断裂中诞生的时刻,而他的怀疑动摇、迷惑茫然与那个时代中的所有人都一样。《序曲》的基本理念,是要建立孩提与成年、自然与社会、革命与历史、传统与现代之间牢固和真实的纽带,让人在变化之中看到情感与智慧的源头,在延续之中观察这些源初力量的增长与演变,得以获得自由的命运与悲悯的良心。

《米德尔马契》

《米德尔马契:外省生活研究》(乔治·爱略特著,项星耀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是一部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经典小说。这部小说在国内的知名度可能比不上《简爱》《远大前程》或《双城记》;不过,在西方世界,它被批评家和读者公认为最伟大的欧洲小说之一,也是英国小说的巅峰之作。

用穆勒的话说,维多利亚时代是“转折的时代”,英国经历了经济、政治、社会各个方面的现代化转型。《米德尔马契》则是讲述和思考英国现代化转型的一部思想性极高的经典小说。用爱略特自己的话说,小说的目的是记述“人的历史,以及神秘难解的人性在时代各异的实验中如何选择和行动”。这部多情节小说的时代背景被设定在1832年英国第一次议会改革的前夕。此时的英国,工业革命已经趋于完成,新思想、新科学和新科技逐步传播到各个地区;1832年的改革法案将彻底改变英国的议会政治,同时也将改变英国地方政治的基本格局。米德尔马契也处在新旧交替的关口:封建庄园的传统社会虽然还算稳定,但是路上已经出现了一群群失去土地、四处流浪寻求生计的农民;老乡绅布鲁克先生仍自居领袖,完全没有察觉到议会选举即将变成一个不再靠习俗和免费酒水就能轻松搞定的游戏;牧师和学究卡萨本先生皓首穷经,爬梳着教会里的古旧材料,以为如此便能找到“一切人类神话的钥匙”,懵然不知德国的圣经研究已经改变了人们对宗教和神话的基本认识。

与此同时,新的一代正在成长,布鲁克先生的侄女多萝西亚希望能够以自己的方式改变现实的沉闷和苦难,刚刚来到小镇的医生利德盖特带来了他留学法国时学到的新知识,而卡萨本先生的侄子拉迪斯劳也从德国游历回国,寻找着自己的事业和前途。小城里新旧思想的交锋与代际的更替,表现了英国在转折时代所发生的深刻变化。

然而,时代的“变”只是小城生活的一面,另一面则是人性中那些不变的品质,它们在新的环境中依旧重复着各种情感和道德的戏剧冲突。在新一代人的生活中,理想主义难免幼稚无知的想象,对科学知识的追求却又与因袭的偏见相伴而行,对传统的叛逆虽然激动人心,但是隔阂与漂浮也变成了叛逆者的负担。这些冲突是新时代的缩影,但真正的自由和成熟却依然有赖于人性中那些恒久的善良和德行。

这部史诗般的小说巨制,描写了一个国家和社会史诗般的历史变迁,但其中却没有一个人物成就了史诗般的功业,这倒也是一个有趣和值得思考的地方。爱略特笔下的现代世界,难以出现伟业和英雄,就仿佛一条大河已经分流为无数的涓涓细流;现代人的处境亦复如是,在繁乱混杂之间,新旧变动之际,个体的命运与方向难以辨明。只有人性中固有的善与力,才让他们在日常琐碎中保有信念;最终,经过那些无数人不经意中累积的岁月,一个国家和社会才实现了史诗般的进步和革新。这部经典的小说作品,由翻译家项星耀先生译成中文,译文准确流畅,也是国内文学翻译界的一部佳作。

《乡下人的悲歌》

最后推荐一本2016年在美国出版的自传《乡下人的悲歌》(J. D. 万斯著,刘晓同、庄逸抒译,江苏文艺出版社, 2017)。此书被称作“帮助美国人理解特朗普当选的六部作品之一”,美国中西部白人劳工阶层大面积倒向特朗普,现在被公认为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乡下人悲歌》的价值,就在于它揭示了这个群体的历史、文化、伦理观念以及它在当下大变动的世界格局中所经历的沉沦和危机。这是那些干枯的数据和理论所难以触及和把握的。

相比其他中产阶层,这个群体教育程度不高,但更具有社群性,家庭之外的家族血缘联系也更密切,长期以来具有自尊自律、勤奋独立的观念。近几十年来的经济全球化、自由贸易和“知识经济”的崛起,使这个群体成为被时代所抛弃的人。传统就业机会的丧失,使这个群体出现了令全美国震惊的危机:酗酒和毒品泛滥,家庭解体,流动性丧失,广泛的绝望感,平均寿命明显降低,政治上他们对美国精英领导阶层的厌恶也直接帮助特朗普在中西部各州获胜。

不过,这个群体实际上的生活状况至少不比美国其他少数族裔更坏,比如许多非洲裔美国人和拉美地区的移民。“乡下人”群体对社会经济变化的“过度反应”,更多地应从价值观体系和传统伦理秩序解体的角度来分析,而这是《乡下人悲歌》这本自传的独特之处。

万斯的父亲在他小时候就遗弃了自己的家庭,而母亲则因为滥用毒品而不断被送入戒毒所;万斯所在的学校也面临毒品和暴力的侵害。这些家庭现象,实际上是这个群体整体性价值观危机的表现。政府的福利政策仅保证基本的生存,但不提供任何向上流动的希望,反而使这个群体失去了固有的自尊而变得更加懒惰和自暴自弃。万斯的自传记录了这个群体在大变动时代里的悲剧,但他更多地从精神与价值层面来观察,同时,这个群体的自我救赎,按照万斯的体会,也要从伦理与价值观念的重建开始,而不能依赖左派或右派政策的“奇迹”。万斯自己的“救赎”也是如此,被父母遗弃之后,他被祖母收养,而这位“老乡下人”教会了万斯基本的价值观念(自尊与自立),中学之后的万斯加入了海军陆战队,而军队更是塑造了他的基本人格(自律负责,自我节制和认真规划),这才让万斯得以逃脱了这个群体的“宿命”,最终获得了大学和耶鲁法学院的教育机会。万斯是一个温和的保守派,他的保守主义来自于真实的生活经验;在他看来,社群和家族亲缘的纽带比“个体本位”和原子化家庭更能应对社会经济的冲击,历史传统和伦理观念是护佑个体的宝贵财富,不是在绝望中放弃而是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的各种公共机制,也是这个群体自我解放的出路。万斯的自传将个人的亲身经验与大时代的变迁结合起来,文字生动,既充满温情也不乏冷静清醒、甚至嘲讽的视角。该书的英文难度不大,有能力的读者不妨读原文,更能把握住作者丰富和复杂的思考和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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