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在說,我社保斷交了,補繳了不就行了嗎?
那這兩個部分應該怎麼計算呢?
首先你要知道,全國統一執行滯納金的收取比例,是萬分之五。
具體公式如下:
應交社保滯納金=月應交社保費*欠繳天數*萬分之五
明白了公式我們就可以推算,如果6年沒有交社保,欠繳金額為1萬元,那麼應交多少滯納金?
應交社保滯納金=10000*(6*365)*0.5‰=10950元
計算結果表明,1萬元,6年,滯納金已經超過了本金!
但有個比較好的消息就是:
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徵收社保滯納金,除了跨年個人得交之外,一般都只針對參保單位。
那除了滯納金,剩下的利息該怎麼計算?
利息額度是根據銀行當年的利率計算,一般是由計算機自動生成。
要注意:
1、補繳利息只針對基本養老保險
2、繳納的利息會計入個人賬戶,最終受益的還是參保人自己。
總的來說,補交利息是為了使欠費參保人員,與正常繳納社保的人員,將來有同步的待遇。
最後提醒各位,由於高滯納金,很多單位可能不願意給你補繳了,這種時候一定要捍衛自己權利,不然最後受影響的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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