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中院制定意見 全面加強法院黨建工作

大庆中院制定意见 全面加强法院党建工作

近日,為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工作總要求,進一步做好全市法院的黨建工作,強化黨對法院工作的領導和黨的作用發揮,探索和規範法院黨建工作的新路徑,大慶中院黨組研究制定了《關於全面加強法院黨建工作的意見》。

省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石時態作出批示:“很好。全省法院要牢牢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抓黨建、帶隊伍、促審判,不斷創新黨建工作方式方法,使人民法院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市委書記韓立華作出批示:“加強基礎黨建工作是落實十九大的一項重要工作,市法院通過制度性措施,明確黨建工作任務、措施,值得其他部門借鑑”。

大庆中院制定意见 全面加强法院党建工作

《意見》要求,全市法院要深刻認識到全面加強法院黨建工作是確保法院堅持黨的絕對領導、保持正確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營造良好政治生態的必然要求,是推動法院攻堅克難、圓滿完成各項任務的必然要求,是加強法院隊伍建設、提升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進一步增強抓好黨建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提升全市法院黨建工作水平,推動新時代法院工作實現新發展,為大慶彈好“四重奏”、走好“四條路”,爭當“排頭兵”、建設“新大慶”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和更有力的保障。

《意見》要求,全市法院要牢牢把握法院的政治屬性,明確黨是領導法院一切工作的核心;要牢牢把握黨建的優先地位,切實發揮黨建工作對法院各項工作的引領、服務和保障功能;牢牢把握黨員的身份職責,明確法院黨員領導幹部或普通黨員的第一身份是黨員,法院幹警無論是否是黨員第一職責都是為黨工作;牢牢把握黨建成效的檢驗標準,將黨的意識、黨員意識“兩個意識”是否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得到充分體現,將黨的作用即黨組核心領導作用、黨支部戰鬥堡壘作用、黨員先鋒模範作用“三個作用”是否得到有效發揮,將“主責主業”是否通過黨的領導和黨的作用發揮得到圓滿完成,作為黨建工作成效的檢驗標準。

《意見》要求,全市法院要發揮黨組的核心領導作用,推動黨組切實履行好把方向、出思路、抓管理、用幹部和抓信訪工作、服務保障的職責;發揮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樹立黨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鮮明導向;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讓黨員幹警平常時候看得出來、關鍵時刻站得出來、危急關頭豁得出來。還要求強化法院黨建的政治引領、方向引領、先進引領,服務大局、服務改革、服務基層,以及思想政治保障、組織機構保障、人才智力保障功能;創新黨建責任體系、黨建制度機制、黨性教育體系、黨建活動載體和黨建工作模式;推進黨內紀律作風整頓、機關紀律作風整頓、審判紀律作風整頓、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為全市法院加強黨建工作提供了路徑指引和制度遵循。

文字/馬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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