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 :本院立案後,依法向楊海春送達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及申報表,至今未能履行,也未申報財產。
執行案號:(2017)湘0181執4176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失信被執行人:楊海春
性別:男
年齡:38
住址:湘潭縣石鼓鎮西衝村老屋村民組190號
身份證號:430321********3513
執行法院:瀏陽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瀏陽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59310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法官聯繫電話:0731-83606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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