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幹部呼籲:不能不分青紅皂白地追責免職

鄭生竹 李雄鷹 人民日報 今天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提出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寬容幹部在改革創新中的失誤錯誤,切實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撐腰鼓勁。基層幹部呼籲要讓糾錯容錯機制真正落實落地。

基層幹部呼籲:不能不分青紅皂白地追責免職

工作做了,免責要“爭取”

“如果追究我法律責任,我到了60歲退休之後肯定會上訪!”55歲的劉成群是江蘇省淮安金湖縣陳橋鎮人大主席,常年分管鎮上農村工作,談起自己被處分的經歷感慨萬千。

為積極響應縣裡打造高效農業示範園的規劃,2011年,劉成群向江蘇省財政部門積極申報爭取了一個高效農業項目,併成功申請到了200萬財政補貼資金。項目申報下來後,由於當地沒有相關種植經驗的農戶,鎮裡決定幫助實施,由劉成群來牽頭對外招投標,2個有種植經驗的外地人中標。

2017年4月,金湖縣檢察院認為該項目不是由當地合作社來實施,牽頭的也不是合作社成員,以涉嫌濫用職權罪進行立案調查。

“當時就想不通,這是鎮黨委政府安排我做的。我找到相關領導反映情況,領導說‘只要沒有拿錢、沒有為親朋好友牟利,會對你負責的’。” 劉成群說,金湖縣檢察院認為項目由他分管,所以成為追責對象,“心裡很忐忑”。

後來陳橋鎮與檢察院溝通認為,沒有明文規定劉成群的行為屬於瀆職,報淮安市最終以不起訴決定。後來,金湖縣根據容錯機制降低了處分,只給予了劉成群黨內嚴重警告。

落實規定,遇事兩難

江蘇一位基層組織幹部認為,基層幹部做事,不僅要有時效、符合程序,還要讓各方都滿意,有時會很難。

突出創新,科學容錯是關鍵

不少基層幹部表示,在日常工作中如想獨闢蹊徑,採取一些不同於傳統觀念或“規定路線”的創新動作,意味著至少有兩個問題需權衡:一是冒更大責任風險;二是投入更多時間和精力成本。

廣東某駐村第一書記表示,現在做事,一要有資源支持,二要有制度支持。

近年來,各地在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激勵幹部敢闖敢試方面做了積極探索。專家表示,從實踐來看,哪些錯該容、怎麼去容,容錯和糾錯怎麼有機統一起來,是開展這項工作的重點,也是難點。這次中央的意見對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專門提出要求,這是中央首次從制度層面作出規定。

基層幹部表示,這次中央專門出臺意見,讓他們工作起來更有底氣了。他們建議,激發幹部幹事創新的積極性,就要真正落實容錯糾錯機制,對於典型的容錯糾錯案例,要加強宣傳,廣而告之,讓廣大基層領導幹部有“理”可據,更有“例”可循,減少思想顧慮。落實中央精神,要在選人用人中,向具有創新、進取意識的幹部傾斜,向為大膽推動發展而作出卓越貢獻的幹部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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