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套取资金,失职……南江20人被处分

挪用、套取资金,失职……南江20人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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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江县纪委、南江县监察委

通报19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人受到处分

挪用、套取资金,失职……南江20人被处分

1

元潭镇三峰观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文禄套取村道路通畅工程补助款问题。

2013年8月,张文禄虚增工程量套取村道路通畅工程补助款36.1万元,将其中9.9万元据为己有。 2018年6月,张文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

赤溪镇陈坪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元国收受他人所送现金等问题。

2009年12月和2016年7月,张元国在村道公路结算时收受工程承包人所送现金2500元;侵占饮水工程结余资金26836.83元,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2018年6月,张元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3

长赤镇青柏村党支部书记付登全侵占沼气补助资金等问题。

2012年11月至2016年11月,付登全侵占沼气补助资金4096元,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该村违规发放贫困户肉牛养殖和生姜种植补助资金14.931万元,付登全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8年6月,付登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凤仪乡卫生院院长马鸿博套取健康扶贫体检资金等问题。

2016年4月至2017年10月,马鸿博套取健康扶贫体检资金5710元用于单位其他开支;违规收受药品供应商红包礼金5000元并参与宴请和娱乐活动;同时,马鸿博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6月,马鸿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

仁和镇钟家湾村党支部书记王吉安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

2014年7月至2015年11月,王吉安违规收取贫困户扶贫搬迁资金3.81万元,用于公益事业开支;套取危房改造资金2.5万元上交乡政府用于仁和小学至街道的道路硬化开支;在落实国家的各项补贴中,违规操作,致使他人重复享受危旧房改造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补助资金合计3.85万元;违规发放补助5540元,个人得款800元。2018年6月,王吉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

兴马镇饮马池村原驻村第一书记张腾向贫困户借小额信贷扶贫资金等问题。

7

赤溪镇蒲坪村党支部书记岳旭东在低保评定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7年12月,岳旭东在低保评定中优亲厚友,将其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纳入低保对象,违规享受低保资金2200元。2018年6月,岳旭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

八庙镇青宝观村2社社长黄伟先挪用整村项目推进资金等问题。

2014年6月,黄伟先挪用整村项目推进资金5600元,用于偿还村集体债务,2016年6月退回村集体账户;违规享受土鸡养殖补助资金10000元,2016年9月退回村集体账户。2018年5月,黄伟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

红岩乡黑岩村村主任兼三社社长刘映学失职失责问题。

2016年8月,刘映学在C级危房改造中,把关不严,工作失职,造成他人违规享受补助资金8500元。2018年6月,刘映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

双流镇学儿梁村党支部书记贺汉品挪用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资金问题。

2012年12月至2014年10月,贺汉品挪用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资金11.32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8年6月,贺汉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

下两镇江口村党支部书记冉开均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

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冉开均伙同他人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万元用于村活动室改造;为他人骗取国家优抚费提供帮助,并收受其所送“感谢费”950元,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2018年5月,冉开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

下两镇江口村村主任王强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

2014年3月至2015年12月,王强伙同他人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万元用于村活动室改造;以自己儿子名义重复申报并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0.85万元,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2018年5月,王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

14

沙河镇红光村4社社长杨泽安侵占公路硬化集资款问题。

2016年1月至4月,杨泽安挪用公路硬化集资款8460元,用于其他开支6395元,剩余2065元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2018年6月,杨泽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5

赤溪镇蒲坪村文书李久华违规享受公益林补助资金等问题。

2010年至2018年,李久华违规享受公益林补助资金6589.75元;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套取补助资金7020元,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2018年6月,李久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6

双流镇学儿梁村纪检小组长兼一社社长贺绍芹违规收取地震倒房重建补助资金问题。

2009年7月,贺绍芹违规收取该村村民地震倒房重建补助资金1000元,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2018年6月,贺绍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7

杨坝镇柏林村原党支部书记谭明益、原村主任谭君益未按程序评定贫困户问题。

2017年7月,谭明益、谭君益在贫困户评定过程中,未按程序讨论和进行公开评定,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谭明益、谭君益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8

杨坝镇牡丹村扶贫互助促进会理事长、原党支部书记张正方挪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

2013年3月,张正方挪用扶贫互助资金2400元,用于村道公路养护开支。2018年6月,张正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9

东榆镇五星村原党支部书记汪华昌套取水毁公路整治资金等问题。

2010年12月至2011年5月,汪华昌虚报套取水毁公路整治资金1万元,其中0.5万元用于村集体其他开支;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2018年3月,汪华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南江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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