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加國男子娶中國老婆結婚生子,孩子卻是比利時國籍!

熟悉加拿大的人都知道,只要在加拿大境內出生的孩子,不管父母是否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孩子都將自動擁有加拿大國籍。但如果不是境內出生的孩子,就基本與加國國籍無緣了。最近,來自卑詩省一名叫山德拉(Patrick Chandler)的男子就因為這件事非常苦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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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父母是加拿大公民,早年在利比亞工作時生下山德拉。山德拉在2歲到十幾歲時期間,都在加拿大生活。之後機緣巧合下,他在中國工作了一段時間,結識了一位漂亮的中國妻子,並還在中國生下一對子女。

後來,山德拉返回加拿大為子女申請加拿大公民身份時,被告知他的子女並不能獲取加拿大國籍,因為山德拉自己並不是在加拿大出生,所以他的子女不能擁有加拿大國籍。

加拿大移民局告訴山德拉,在2009年以前,加拿大任何公民在海外出生的子女都能自動獲取加拿大國籍。而2009年,時任保守黨政府修訂國籍法,只允許加拿大公民海外出生的第一代子女自動獲取加拿大國籍,但第一代子女的孩子也在海外出生,則無法自動獲取加拿大國籍。

也就是說,因為山德拉的爸爸是加拿大公民,他在利比亞工作時生下山德拉,山德拉擁有了加拿大國籍,但山德拉的女兒是在國籍法修訂3個月後在中國出生,因此不能獲得加拿大國籍。但根據愛爾蘭法律,因為她的爺爺,也就是山德拉的父親是在愛爾蘭出生,所以她可以獲得愛爾蘭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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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彎彎繞繞的理由讓山德拉倍感棘手,他在聯邦政府建議下,準備申請擔保子女移民,目前還在等消息。由於無法為子女申請加拿大國籍,如今山德拉一家4口兩地分隔已長達7月,每天他只能通過視頻看看遠在中國的妻兒。

類似山德拉的情況並不少見,國籍法修訂維權人士表示,許多人都不知道國籍法這麼複雜。到頭來不少人需要重新申請擔保移民。他認為,政府應像規定永久居民在入籍前最少住滿3年時間一樣,允許加拿大海外出生公民返回加拿大至少生活3年,並且允許他們將公民身份傳給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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