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差重審冤案,從300人中找出真兇,只因他連續3天做了同一件事

欽差重審冤案,從300人中找出真兇,只因他連續3天做了同一件事

唐太宗,千古一帝,大能治理國家,小能洞察案件疑點。曾經有一件判了死刑的案子,經各級審批,到了他那裡,卻被打回了。

欽差重審冤案,從300人中找出真兇,只因他連續3天做了同一件事

這件案子證據完備,有受害人、沾血的兇器、兇手的供詞,但李世民看出其中邏輯不通,派出蔣恆重審案件。

蔣恆翻查案卷,瞭解事情經過。

案件發生在衛州板橋縣。(上次說過的甥舅爭牛案也發生在衛州,不過在新鄉縣。)當地一家客棧的老闆被害了。老闆名叫張迪。當日,他的妻子回了孃家,只有他一人招待客人。客人很多,其中3個城門侍衛比較打眼,因為他們都隨身帶刀。第二日,張太太回來了,發現丈夫死在房內,於是向衙門報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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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門包圍客棧,調查案件,問有沒有人提前離開。張太太報告,3個城門守衛已經走了。於是,衙役追上他們,盤問、搜身、檢查隨身武器,看刀口是否和張老闆身上的一致。當拔出刀時,所有人都驚呆了,刀上有血,3把刀都有血。

3侍衛大呼冤枉,還是被衙役抓了起來。經過鑑定,確定兇器就是他們的刀。

起初,3人都不承認犯了案,問起刀上的血,都說不知道。縣令看他們在證據面前頑固不化,於是嚴刑拷打。3人撐不過,都承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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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恆沉思起來。這案子看起來很簡單,也很奇怪。

首先,案卷上寫的作案原因含糊不清,只說發生爭鬥。但是客棧人多,卻無旁人能佐證。

其次,3個犯人都是城門守衛,武藝比張老闆高。1人即可夜間潛入作案。案卷上卻說3人同時行動,他們第一次來投宿,不瞭解客棧環境,怎麼可能不被發現?作案人應當熟悉環境。

最後,疑點就是這兇器。3把刀都有血痕。3人在作案後怎麼可能不擦乾淨血跡,即使當時來不及,在衙役追趕到之前也可行動。更何況,1把刀都沒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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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恆想了想,心生一計。

他到了板橋縣,直接去了客棧,命人將當時在場的人召集起來。過了一會,下屬回覆,過了這麼些天了,只召集起一少部分人,有些人不在這裡,已經去通知了。

蔣恆看了召集起來的人,留下一個80多歲的老婦人,讓其他人散了,下次再一起問話。這老婦人在案發當日是一個人住在客棧裡,和店家沒矛盾,更沒能力行兇。

他將老婦安置在一間房內,只問些無關緊要的問題,到了晚上才將她送出去,又命侍衛跟蹤老婦,看有沒有人和她搭話,說了什麼。婦人離開,在路上碰見幾個人,說了會話。侍衛一一記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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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集合的人多了。蔣恆派人一一詢問。又將老婦人單獨安置,還是到了晚上才將她送出,同樣讓侍衛跟蹤記錄。侍衛再次記下了那些人。

第三日,集合的人更多了。蔣恆還是如此安排。侍衛也是如此行動。

第四日,蔣恆將附近所有人召集起來,到場的有300多人,命侍衛將人找出來。這個人得符合兩個條件:連續3天都和老婦搭話,而且問的都是案情相關的內容。侍衛果真指出,有這樣一個人,將他抓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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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恆只審問這人。這人扛不住,招了供,說自己和張太太有染,因此兩人密謀害了張老闆。當日張太太回了孃家,但提前給3個侍衛下了迷藥。侍衛們晚上昏迷不醒,他將他們的刀偷了出來。因為和張太太熟悉,也就熟悉了這家客棧,晚上順利的摸到張老闆房間,砍死了他,然後把刀還了回去。一切都能解釋通了。

至此,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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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恆將結論上報給唐太宗。太宗很滿意,提拔他當了御史。侍衛們沉冤得雪,真兇伏了法。

蔣恆是利用犯人做賊心虛的心理破了案。

這個故事記載在唐代張鷟所著的《朝野僉載》中。

其實,我現在對這個事的看法有些猶豫。因為曾在網上看過“太過熱心,圍觀熱鬧卻被捲入其中”的事,而且本案是皇帝直接打回的,你們懂得。

你們怎麼想呢?

唐朝是個開放的朝代,有很多奇聞趣事被記錄在古書裡,我會持續分享。如果喜歡,請關注、評論、轉發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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