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近期發佈了
關於進一步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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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需要提取公積金
特別是打算異地購房的淮北人
這些政策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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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提取政策變化
01
繳存職工在異地購買商品住房,購房者及配偶、購房者父母或子女不在購房所在地工作或不繫該地居民的,一律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舉例
淮北職工小張的公積金是在本地繳存的,他打算在徐州買房,但他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均不在徐州工作,也不是徐州居民,因此小張不得提取公積金。
02
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需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未在本地或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後可提取。
違規提取公積金的
將直接影響到個人信用!
實施失信懲戒制度
➤ 對於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列入公積金失信黑名單
➤ 對已提取公積金的,責令限期全額退回,逾期仍不退回的,列為嚴重失信行為,向職工工作單位通報,並依法依規向相關管管理部門報送失信信息,實施聯合懲戒
➤ 失信人員2年內一律不得提取公積金和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原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與本通知有衝突的
以本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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