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磚「從天而降」砸壞車 誰爲車主買單

瓷磚“從天而降”砸壞車 誰為車主買單

“天上不會掉餡餅,卻會掉瓷磚!”2017年2月的一天晚上,張先生將汽車停放在小區4號樓自家單元樓下。不料當晚隨著一場大風颳過,該單元 23樓外牆上的瓷磚自行脫落,重重砸在張先生的車上,致使車輛前蓋和葉子板都出現大面積凹痕和刮跡,車輛受損嚴重。

面對這一從天而降的災禍,張先生找小區物業公司要求索賠,但物業公司卻辯稱張先生的車沒有停放在停車位上,他們不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物業公司還稱4號樓的外牆屬於該樓全體業主共同所有,還建議張先生向4號樓的全體業主索賠。經反覆交涉無果,張先生將小區物業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小區物業公司承擔其8000多元維修車輛費用。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區物業公司負有管理維護職責,包括對建築物的維護,出現外牆建築材料脫落產生損害,物業存在過錯。張先生作為小區業主,向物業交納了相應停車費用,其車輛因建築物外牆材料脫落受損,作為管理人物業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同時,張先生沒有將汽車停放在指定位置,其也應對損害結果承擔相應責任。於是,法院作出判決,張先生和物業公司分別按照2:8的比例承擔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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