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情三農發現,近期大家一直都在諮詢關於第二輪土地承包期的問題,而且還存在不少的誤解啊,今天鍾情三農就為大家解答一下相關問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接下來,我會逐個回答大家最為關切的兩個問題,
1、還會有全國統一分地麼?下一輪到底是什麼時候?
2、分地之後,農村能夠獲得土地所有權麼?
第一,還有全國統一分地,下一輪要9年以後。
首先糾正你一個錯誤,那就是農村土地重新劃分是過完2027年的最後一天,也就是12月31日,那是第二輪土地承包期第一階段的截止日期,也就是說在2027年底,2028年初,第三次全國土地重新劃分就會開始,根本不用等到2057年!
筆者預計,官方的說法應該把2028年1月1日到2057年12月31日這30年間叫做“第二輪土地承包期第二階段”或者“第三輪土地承包期”。
另據筆者瞭解,一旦土地承包期確定之後,在此期間內,除非村集體自行重新調整耕地,否則農民所承包的耕地是不會更改的。說句通俗點的話來說,依舊會死者不減地,生者不添地。
打個比方說,2028年1月1日土地重新劃分後,第二天一位百歲老人去世了,那麼他名下的土地依舊可以被家屬耕種至2057年底。
而那些沒趕上這一輪分地的年輕人還是會過著幾十年沒地的生活,直到趕上下一次全國土地重新劃分或者村集體自行調整耕地。
第二,土地所有權歸村集體,承包權和經營權歸農民。
此外,在提問中,我發覺到大家對關於土地所有權的問題也是不甚瞭解,想必大家都是如此吧,對我國的土地政策法規不熟悉。如果你稍微瞭解一點的話你就會明白。
土地的所有權一直不在農民這裡,一直都是歸村集體所有。
那麼,既然土地的所有權不在農民,那麼農民享有的是土地的什麼權利呢?
按照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農民享有土地的承包權和經營權,其中承包權不可轉讓,經營權可以轉讓,它的轉讓過程就是我們常說的土地流轉的過程。
就這樣,一旦土地進入流轉狀態,土地的所有權,承包期,經營權分別由不同的三方來獲得,這就是老生常談的土地的三權分置。
這樣一來,土地經過三權分置以後,活力被充分的釋放出來,不管是國家,還是農民,亦或是流轉種植大戶都從中獲益,農村也煥發出新的生機,農民不用種地就能獲得一定的財產性收益,還不耽誤外出打工掙錢。土地也不再被撂荒,糧食產量也有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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