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縣丞受賄五兩銀子,靴子一雙,朱元璋如何處置?網友:太嚴厲

朱元璋出身貧寒,他放過牛也當過和尚,因為從小見慣官吏們漠視民間疾苦,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因此他對貪官汙吏十分痛恨。這也讓他成為中國歷史上肅貪力度最大的皇帝,不管官員貪汙的金額多寡,一律以嚴厲手段處理。

一縣丞受賄五兩銀子,靴子一雙,朱元璋如何處置?網友:太嚴厲

明朝初期,身為戶部尚書的郭桓,利用職務之便,在收浙江秋糧時,與其他官員勾結貪汙下朝廷一半的稅糧。另外,還向浙江各府索要大量錢財,並侵佔犯罪官員的田地,這些田地的稅糧也一粒沒上交,全部裝自己口袋。貪汙的數額接近洪武年間一年的稅收,稱得上是膽大包天的鉅貪了。

朱元璋怒不可遏,下令徹查。一時間,從中央到地方,牽連出數萬人,全國各地的富商大賈或被抄家,或被滅族。因郭桓一案,處死的不下五萬人。因為牽連甚廣,有許多大臣私底下議論,說朝廷罪人,玉石不分。而朱元璋聽到這樣的風言風語,專門寫了一文反駁,意思大致是:

你們看到我處理貪官時,覺得我太過嚴厲小題大做,於是有人動了惻隱之心,替貪官求情。可是為什麼,你們不看到貪官在侵佔民財時,對老百姓有一點惻隱之心?要是在那個時候,你們對老百姓有一點惻隱之心,在他們搜刮民財時,出面阻止或者舉報他們,這才是最大的善心吧?當時視而不見,事後說三道四,你們跟貪官有什麼區別?

一縣丞受賄五兩銀子,靴子一雙,朱元璋如何處置?網友:太嚴厲

其實,在朱元璋當政期間,除了這些貪汙金額巨大的官員會受到嚴厲懲處外,一些只收受小恩小惠的官員,也難逃被處死的下場。

據《明史》記載,一縣丞受鈔六十五貫(一貫是一千個銅板),白銀五兩,皂羊皮靴一雙,被朱元璋處以絞刑;另一縣丞收受羅、絹、布共十匹,鈔八十貫,被處凌遲;一御史私下受鈔四十貫,衣服兩件,靴一雙,被流放;這樣的例子,在朱元璋時代數不勝數。

要說這些官員,也真的很沒出息,幾件衣服,一雙皮靴他要,鄉間一隻鵝,一壺酒他也要,還因此受到嚴厲的懲罰,甚至掉了腦袋。他們要是知道,明朝後期有貪汙金額動輒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大手筆,該有多冤枉?他們貪的這一點點東西哪裡算貪汙?

一縣丞受賄五兩銀子,靴子一雙,朱元璋如何處置?網友:太嚴厲

幾乎所有的貪官都抱有僥倖心理,覺得自己乾的那些事情別人不會知道,即使知道了還有上面的官員護著。可是,他們不知道朱元璋對貪官的深惡痛絕,他在位三十年,就跟貪官鬥了三十年。即使在別人看來,他不通人情手段殘忍,但也許站在朱元璋的立場,不放過一個貪官,相當於造福一整個縣的百姓,舍小家保大家,為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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