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垃圾不按要求分類要罰,永康開出第一張「罰款單」!

永康市綜合執法局於6月8日早上9點開出了第一份關於農村垃圾分類《行政處罰決定書》。6月10日下午14點許,永康市綜合執法局在金勝花苑檢查城區垃圾分類情況時,發現一市民未按要求進行垃圾分類投放。經現場勘查並詢問確認後,執法隊員當即向該市民發送了《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其於下午16點前完成整改。然而,當下午16點15分,執法隊員再次前往檢查時,發現該市民未按要求進行整改,遂開出城區首張“罰款單”。

注意!垃圾不按要求分类要罚,永康开出第一张“罚款单”!
注意!垃圾不按要求分类要罚,永康开出第一张“罚款单”!

據瞭解,6月初開始,永康市綜合執法局各執法中隊在各轄區範圍內進行垃圾分類的宣傳,併發放相關的宣傳資料,宣講《金華市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永康市垃圾分類“三化”處理指導手冊》等,提高人們垃圾分類意識,為垃圾分類法治化鋪墊。隨著工作的展開,各個鎮(街、區)中隊在加強《金華市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宣傳力度的同時,對未按規定對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投放的行為進行查處,截至目前,共處罰垃圾分類案件26起,處罰金額900元,實現16個鎮(街、區)中隊處罰全覆蓋,其中城區街道中隊處罰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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