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5人因交通肇事逃逸被終生禁駕並受刑罰

聊城5人因交通肇事逃逸被终生禁驾并受刑罚

7月2日上午,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公開通報了一批終生禁駕人員名單和兩起典型案例。聊城有5人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判處終生禁駕,並受到刑事處罰,這五人中年齡最小的僅有22歲。

終生禁駕典型案例

案例一

臨清大隊事故科民警現場勘查完畢後,立即調取周圍大量監控,確定肇事車輛為銀灰色五菱麵包車及該車逃逸路線。辦案民警分析監控認為犯罪嫌疑人對該村的道路十分熟悉,經走訪周圍群眾,得知本村村民邢某某有一輛五菱麵包車。2017年10月29日04時許,辦案民警在邢某某家中找到邢某某,邢某某對肇事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經對邢某某靜脈血液酒精檢測,濃度為58.86mg/100ml。

2018年04月12日,臨清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邢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八個月。2018年06月,聊城市交警支隊依法對邢某某做出終生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決定。

案例二

2017年10月4日5時45分許,李某某駕駛魯PR**76小型轎車沿東阿縣大高路由南向北行駛至5公里900米處時,與行人王某某相撞,造成王某某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後李某某逃逸。10月9日,李某某迫於壓力到東阿縣交警大隊事故科自首。經調查,李某某駕駛機動車疏忽大意操作不當且存在肇事逃逸的違法行為,故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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