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完善綠色發展價格機制

根據意見,到2020年,我國將基本形成有利於綠色發展的價格機制、價格政策體系,促進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成本內部化的作用明顯增強;到2025年,適應綠色發展要求的價格機制更加完善,並落實到全社會各方面各環節。

“加快建立健全能夠充分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體現生態價值和環境損害成本的資源環境價格機制,將生態環境成本納入經濟運行成本,撬動更多社會資本進入生態環境保護領域,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這是推進資源環境價格機制改革的基本取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司長嶽修虎說。

根據意見,在完善汙水處理收費政策方面,建立城鎮汙水處理費動態調整機制、企業汙水排放差別化收費機制、與汙水處理標準相協調的收費機制,健全城鎮汙水處理服務費市場化形成機制,逐步實現城鎮汙水處理費基本覆蓋服務費用,探索建立汙水處理農戶付費制度。

在健全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方面,建立健全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機制,完善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機制,全面建立覆蓋成本併合理盈利的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完善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激勵機制,加快建立有利於促進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的激勵約束機制,探索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在建立有利於節約用水的價格機制方面,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完善城鎮供水價格形成機制,全面推行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建立有利於再生水利用的價格政策,保障供水工程和設施良性運行,促進節水減排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在健全促進節能環保的電價機制方面,完善差別化電價政策、峰谷電價形成機制以及部分環保行業用電支持政策,充分發揮電力價格的槓桿作用,推動高耗能行業節能減排、淘汰落後,引導電力資源優化配置,促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優化升級和相關環保業發展。同時,鼓勵各地積極探索生態產品價格形成機制等各類綠色價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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