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戰歷史|「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提法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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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历史|“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法的由来
统战历史|“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法的由来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政黨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完整提法,有一個長期形成的過程。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發端於民主革命時期。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為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合作奠定了新的政治基礎。

统战历史|“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法的由来

1949年9月30日,《人民日報》關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一致通過共同綱領等的報道

1956年8月,毛澤東在“八大”政治報告討論稿的批語和修改中,提出“在工人階級革命政黨領導下的多黨制”。這是第一次出現的對中國社會主義政黨制度的提法。10月,中央統戰部發出《關於民主黨派工作的幾個問題指示》,提出:“長期的多黨合作,是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特點之一。” 這是最早出現的多黨合作一詞。

1979 年10月19日,在全國政協和中央統戰部宴請出席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代表大會全體代表的招待會上,鄧小平發表重要講話,指出:“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實行多黨派的合作,這是我國具體歷史條件和現實條件所決定的,也是我國政治制度中的一個特點和優點。”這裡明顯地強調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與多黨合作的關係,但兩者用逗號作了隔開。

1983年6月4日,鄧穎超在全國政協六屆一次會議開幕詞中,使用了“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黨同各民主黨派實行多黨合作”這一提法,將共產黨領導與多黨合作合成了一句。

1986年4月30日,中央統戰部向中央報送的《關於新時期黨對民主黨派工作的方針任務的報告》中,對我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派合作”作了闡述。7月7日,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的胡啟立對中央統戰部的這個報告作出批示:“耀邦、仲勳同志:‘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派合作’句,是否改為‘共產黨領導下的各民主黨派合作 ’更為準確。‘各民主黨派’有確切的含義,即指現存的八個民主黨派,‘多黨合作’從文字上看,是泛指。八個、十個,甚至更多也是多黨派。建議作如上更動,其他同意。”7月9日,閻明覆就關於“多黨合作”提法問題分別給胡啟立、習仲勳寫了函。函中寫到:關於“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派合作”的提法,最早是在1956年提出的,以後在鄧小平、鄧穎超、習仲勳、胡啟立的講話中曾多次提到。這提法是指共產黨和民主黨派的關係。“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民主黨派的合作”的含義,僅指各民主黨派之間的關係,與前一提法不同。建議在提到共產黨與民主黨派關係時,仍以沿用“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派合作”的提法為好。這一意見被中央採納。

最早將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提升到政治制度層面的是鄧小平。他多次講到多黨派合作是我國政治制度的特點和優點,並強調人民政協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1980年8月,鄧小平在政協五屆三次會議開幕詞中指出:“人民政協是在共產黨領導下實現各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團結合作的重要組織,也是我們政治體制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實行互相監督的重要形式,它在我國各族人民中享有很高的威信。”1987年6月12日,鄧小平在會見南斯拉夫共產主義者聯盟中央主席團委員科羅舍茨時談到:“比如講黨派,我們也有好多個民主黨派,都接受共產黨的領導,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政治協商制度。”

在審閱十三大報告稿時,鄧小平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一句旁親筆加上“協商”兩個字。這是第一次明確提出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但初期,這個制度在表述上還不十分規範。在黨的十三大報告中,就有“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和協商制度”和“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兩種表述。後一種表述在“協商制度”前加了“政治”二字。1988年,李先念在全國政協七屆一次會議閉幕詞中,分別使用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和“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表述。

1989年1月2日,鄧小平批示:“可組織一個專門小組(成員要有民主黨派的),專門擬定民主黨派成員參政和履行監督職責的方案,並在一年內完成,明年開始實行。”根據這個批示,在1月底成立了由中共中央和各民主黨派中央組成的完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研討小組。在中央領導同志主持的研討小組第一次會議上,各民主黨派負責人提出了許多意見和建議。其中一種意見認為,“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提法不妥。因為中國共產黨領導已經表明了共產黨處於領導地位,再用“下”字就會有上下關係的含義,建議採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提法為好。這一意見被當場採納。

“下”字拿掉後,對提法的表述也還沒有完全一致起來。比如,1989年2月6日,李鵬在中共中央、國務院舉行的春節團拜會上的講話,提法是“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和政治協商制。”9月29日,江澤民在國慶4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提法是“我們實行共產黨領導的、為社會主義事業和祖國統一大業共同奮鬥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直到這一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頒發了《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第一次以中共中央文件的形式明確提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一項基本政治制度”。自此,“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提法就正式確定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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