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上海實施全國統一「多證合一」改革的公告

根據《工商總局等十三部門關於推進全國統一“多證合一”改革的意見》(工商企注字〔2018〕31號),上海市自2018年6月30日起實施全國統一“多證合一”改革,通過相同信息“一次採集”、部門共享,避免讓企業重複提交材料,減輕企業負擔、提高行政效能。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全國統一“多證合一”改革涉企證照事項整合範圍

本次全國統一“多證合一”改革,在全國統一“五證合一”基礎上,將19項涉企(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證照事項進一步整合到營業執照上,首批實行“二十四證合一”。

关于上海实施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
关于上海实施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

二、全國統一“多證合一”與上海“多證合一”的關係

本次全國統一“多證合一”改革部分事項已於2017年10月1日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本市推進“一照通辦、一碼通用”加快多證合一改革的實施意見》(滬府辦發〔2017〕60號)在本市試點實施,相關事項仍按本市有關文件要求辦理。

三、全國統一“多證合一”事項辦理流程

申請人使用本市開辦企業“一窗通”平臺設立企業的,在填報經營範圍時,按需選擇與“多證合一”事項對應的特定經營範圍規範表述並按系統提示補錄信息,完成全國統一“多證合一”事項申報。申請人線下直接申請設立或申請變更時,若申報的經營範圍涉及全國統一“多證合一”特定經營範圍的,申請人應登錄“多證合一”事項填報系統勾選有關事項,並按提示補錄信息,填報完成後系統自動生成“多證合一”申報憑證號,申請人線下遞交書面材料時,應將憑證號告知登記機關工作人員,完成全國統一“多證合一”事項申報。登記機關核准登記後,將有關信息共享給相關部門,並按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工作要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整合證照事項。

四、“多證合一”事項填報系統入口

“多證合一”事項填報系統http://yct.sh.gov.cn/netdzhy/login?op=login,申請人可以在瀏覽器中直接輸入上述網址進入“多證合一”事項填報系統,或通過點擊上海市工商局主頁www.sgs.gov.cn 商事制度改革欄目下的“多證合一”事項填報按鈕進入系統進行填報。

五、改革銜接過渡

本公告實施之日前已經在相關部門辦理證照事項登記、備案的,不需要重新辦理全國統一“多證合一”登記以及換領營業執照。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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