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有夢想
北方是故鄉
相信很多人都是懷揣夢想來到成都
為此
成都推出“蓉漂計劃”
為有志之士提供最高500萬的資助
讓每一個來蓉的人更好實現自己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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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蓉漂計劃”申報已經開始
申報範圍是什麼?
申報條件有哪些?
資助額度怎麼算?
別急,小創統統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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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申報範圍
凡在我市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新經濟產業、現代金融業、都市現代農業等重點產業領域內的企業進行創新創業的高層次人才(團隊),以及在蓉高校、科研院所符合相關申報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團隊),可按程序申報。
外資區域性研發、物流、銷售、財務中心等功能性總部企業引進符合相關申報條件高層次人才(團隊),可按程序申報。
對於國有企業申報的各類人才只受理創新人才,不受理創業人才。企業是指在我市依法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納稅關係在我市。
02
引才類型
引進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分為國際頂尖人才(A類)、國家級領軍人才(B類)和地方高級人才(C類)三類(僅指長期項目,其他項目不作劃分)。
01
A類·國際頂尖人才
1.諾貝爾獎(The Nobel Prize)、圖靈獎(A.M.Turing Award)或菲爾茲獎(Fields Medal)等國際大獎獲得者。
2.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
3.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科學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
4.國家“千人計劃”頂尖人才、國家“萬人計劃”傑出人才。
5.相當於上述層次的頂尖人才。
02
B類·國家級領軍人才
1.中國青年科技獎獲得者;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務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長江學者獎勵計劃”教授;國家傑出青年基金項目完成人等。
2.國家“萬人計劃”中除傑出人才之外的入選者、國家“千人計劃”入選者、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入選者。
3.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及以上獲得者或項目主要完成人。
4.省科學技術傑出貢獻獎獲得者。
5.相當於上述層次的領軍人才。
03
C類·地方高級人才
1.省青年科技獎獲得者。
2.四川省“千人計劃”入選者。
3.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獲得者或項目主要完成人;省自然科學獎、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及以上獲得者或項目主要完成人。
4.天府科技英才培養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入選者、四川省有突出貢獻優秀專家、四川省學術與技術帶頭人。
5.相當於上述層次的高級人才。
03
申報條件
01
長期項目
“蓉漂計劃”長期項目分為“創新人才”和“創業人才”。申請“蓉漂計劃”長期項目的人選,須具備以下條件:
1.年齡不超過55週歲;
2.“創新人才”一般應取得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創業人才”一般應取得海外學士學位及以上或國內碩士學位及以上;
3.“創新人才”應在國內外知名企業或研發機構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引進後每年在蓉工作時間不少於9個月,“創業人才”引進後每年在蓉工作時間不少於6個月;
4.“創新人才”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在國內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教授、研究員、首席科學家或相當職務的專家學者;掌握關鍵技術、急需緊缺的可適當放寬為擔任副教授或相當職務。
(2)
在國際知名企業、金融機構、國際組織中擔任中高級職務,熟悉相關產業發展和國際規則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3)
在海外承擔過與國家科技重大項目相關的重要任務,具有較強的產品開發能力和產業化潛力的領軍人才。
(4)
能夠解決關鍵技術和工藝操作性難題,或自主創新產品具有國際水平的企業領軍人才。
“創業人才”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且其技術成果國際先進,能夠填補國內空白、具有市場潛力並處於中試或產業化階段。
(2)
有自主創業經驗,曾在國際知名企業擔任中高管或國內知名企業擔任高管職位3年以上,熟悉相關領域和國際規則的經營管理人才。
(3)
申報人作為主要創辦人(股權一般不低於30%)帶項目、資金、技術來蓉創業,其產品處於國內領先、國際一流,註冊資本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下同),且實繳資本不低於50%。
5.“創業人才”應於2013年1月1日後,本通知下發日(2018年6月22日)之前,首次來蓉創辦企業;“創新人才”應在2013年1月1日之後(不包括續聘),本通知下發日(2018年6月22日)之前,首次與在蓉企業或高校、科研院所簽訂3年以上正式工作合同(協議)。
6.研發水平或擁有核心技術的產品處於國內領先、國際一流的創新創業人才,在學歷、專業技術職務、年齡等方面提出破格請求的,本人須提供書面申請,經專家評審機構認定後,可適當放寬;中國科協(成都)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引進人才在基地註冊企業並正式孵化的,不受在蓉工作時間限制。
02
海外短期項目
申請“蓉漂計劃”海外短期項目的人選,應符合長期項目創新人才引才標準,並具備以下條件:
1.系我市產業發展急需、緊缺的專業人才。
2.應於2013年1月1日後回國(來蓉)工作,本通知下發日(2018年6月22日)之前,首次與在蓉企業簽訂至少連續3年、每年在蓉工作不少於2個月的工作合同,並明確合同期內工作成果知識產權的歸屬。
3.依託項目引進為主,並有明確具體的工作目標任務,做出實質性貢獻。
03
青年項目
“蓉漂計劃”青年項目分為“創新人才”和“創業人才”,申請“蓉漂計劃”青年項目的人選,須具備以下條件:
1.年齡不超過40週歲;
2.“創新人才”一般應取得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並在國內外知名企業或研發機構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創業人才”一般應取得海外學士或國內碩士學位及以上,並在國內外知名企業工作3年以上;
3.引進後全職來蓉工作;
4.為所從事領域中的拔尖人才,具有成為該領域技術(學術)帶頭人的發展潛力或其創辦企業具有可預判的市場前景;
5.“創業人才”所創企業註冊資本不低於100萬元,且實繳資本不低於50%;申報人作為主要創辦人(股權一般不低於30%)帶項目、資金、技術來蓉創業,其產品處於國內領先、國際一流;
6.“創業人才”應於2013年1月1日後,本通知下發日(2018年6月22日)之前,首次來蓉創辦企業;“創新人才”應在2013年1月1日之後(不包括續聘),本通知下發日(2018年6月22日)之前,首次與在蓉企業或高校、科研院所簽訂3年以上正式工作合同(協議)。
7.對博士(碩士)在讀期間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應屆畢業生,以及其他有突出成績(業績)的,可以提出破格申請。中國科協(成都)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引進人才在基地註冊企業並正式孵化的,不受在蓉工作時間限制。
04
頂尖創新創業團隊項目
頂尖創新創業團隊一般是以國際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或地方高級人才為核心,分工協作、團隊配合為基礎,一流創新成果為支撐,有明確的主攻方向和研發轉化目標,能持續創新創業的高端人才聚合體,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團隊帶頭人應是國家“千人計劃”、省“千人計劃”或“蓉漂計劃”引進人才,核心成員一般3人以上,其中至少3人達到“蓉漂計劃”入選條件和水平,並全職在蓉企業工作;
2.團隊研發產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國際領先、國內一流的核心技術,並已進入中試或產業化階段,能在較短時間內取得突破性發展或引領帶動產業發展;
3.團隊所在企業須在蓉註冊,註冊資本不少於500萬元,且實繳資本不低於50%。
對我市重大產業發展急需緊缺的帶項目、帶技術、帶資金的優秀團隊,可適當放寬申報條件。
04
申報專項
申報人才(團隊)符合以下專項條件的,可對應申報相關項目。
01
市校(院、企)地合作專項
1.通過我市與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戰略合作構建的政產學研用創新平臺引進的各類人才,可對應申報條件申報長期項目、海外短期項目、青年項目和頂尖創新創業團隊項目。
2.通過高校(院所)國家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校企聯合研發平臺引進,有明確具體的工作目標任務,其自主研發科研成果符合我市重點產業發展方向,有望或已經被在蓉企業採用並轉化為實際經濟社會效益的創新類人才,可對應申報條件申報長期項目創新人才、青年項目創新人才。
3.通過市校(院、企)合作引進的創業類人才,可對應申報條件申報長期項目創業人才、青年項目創業人才和頂尖創新創業團隊項目。
02
軍民融合專項
在蓉創辦領辦軍民融合領域高新技術企業,有望實現突破性發展的,從軍工單位(軍隊)轉業、轉崗到蓉創新創業的,可對應申報條件申報長期項目、海外短期項目、青年項目及頂尖創新創業團隊項目。
03
金融人才專項
凡在我市依法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納稅關係在我市的金融類企業(含備案創業投資企業)引進的高層次金融人才,可對應申報條件申報長期項目、海外短期項目、青年項目及頂尖創新創業團隊項目。
05
資助標準
“蓉漂計劃”長期項目中,A類人才每人給予300萬元資助、B類人才每人給予200萬元資助、C類人才每人給予120萬元資助,青年項目和海外短期項目人才每人給予60萬元資助,頂尖創新創業團隊每個給予500萬元資助,實行分期撥付,考核管理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青年項目、海外短期項目人才轉為長期項目的,撥付差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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