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房屋被查封 「老賴」主動現身賣房還錢

【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實】欠錢不還房屋被查封 “老賴”主動現身賣房還錢

“你們法院不要查封我那套房子,我這就去賣掉房產,歸還欠款。”聽說法院已將自己名下的房產查封,長期未見蹤影的劉某立即向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的黃法官保證。之後,在法院的監督下,劉某從變賣房產的款項中拿出錢歸還了鍾某的借款。

據悉,2015年4月24日,劉某向鍾某借款20萬元,並出具借條,並且以其名下的房產為抵押,承諾在2015年5月15日前一次性還清。後經鍾某多次催討,劉某一直未歸還欠款,2017年7月,鍾某將劉某訴至法院。經法院審理,依法判決劉某於判決生效後七日內歸還鍾某借款本金及利息。

判決生效後,劉某分文未還,並一直躲在外地,鍾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法官多次電話溝通無果的情況下,法院對劉某名下的房屋進行了查封,並電話告知劉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後果。見狀,劉某立即表示自己馬上回萍鄉,並且與申請人鍾某協商還款事宜。

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劉某同意賣房還款,並且由劉某自行尋找買主,待賣房款到賬後,立即歸還本案的執行款,請求法院先將其名下已被查封的房屋解封。申請人鍾某同意解除房屋的查封,並且自願承擔房屋解封后的不利後果。

6月25日,申請人鍾某告知執行法官,劉某已經支付了19.5萬元,其餘款項鍾某自願放棄,該案可以結案並向執行法官出具了結案申請書,該案執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