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之子2》被訴侵權,「李志打官司」上演「一齣好戲」?

文丨玖肆

《明日之子2》被訴侵權,“李志打官司”上演“一出好戲”?

或許與之前毛不易在鄭州演唱會演唱其《關於鄭州的記憶》兩件事疊加相關,李志提出了以下三點要求進行維權:

2.法庭見。

3.不接受其他建議。

《明日之子2》被訴侵權,“李志打官司”上演“一出好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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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而言,由《跨界歌王3》衍生的兩起歌手維權事件,均是音樂人與節目組之間的“糾紛”。而李志此番維權,牽涉到了部分“歷史淵源”,兩篇博文發表之後,在網絡輿論的發酵之下,#李志向毛不易索賠#的話題便一直在熱搜榜上。

《明日之子2》被訴侵權,“李志打官司”上演“一出好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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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李志團隊對此熱門話題也表明態度,“李志向毛不易索賠”的說法是完全錯誤的。”截至發稿前,李志再次髮長文總結前因後果,向《明日之子2》出品方騰訊視頻和哇唧唧哇“討說法”。至於事態會向何種方向發展,還待觀望。

固然有法可依,音樂人名氣大小或成維權成功關鍵?

相對前幾起翻唱維權事件,林海向海底撈播放其作品作為背景音樂進行維權是近年少有的維權案例。一般而言,在不以音樂為主題的活動中,為了某種需要而播放的音樂作品,需要經過著作權人許可,並且支付報酬,這是由經營場所播放背景音樂的行為性質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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