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丨多少中國男人還在打光棍,你居然打老婆!

電視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話》還記得大明湖畔的《不要和陌生人說話》嗎?哦不,是還記得十幾年前的《不要和陌生人說話》嗎?

這部看過絕對忘不掉的電視劇,一定給很多人造成過心理陰影!而這其中的關鍵字就是——家暴

從最開始的一個耳光,到腿打骨折,再到打到孩子流產,對梅湘南來說,鼻青臉腫都是輕的。

而打完之後呢,丈夫安嘉和又下跪發誓求原諒,但很快悔不當初的樣子又會變為變本加厲的下一次家暴。

在這樣的家庭裡,看起來謙和有禮的丈夫,以愛的名義施行殘忍的家暴,艱難度日的女性毫無反抗之力。

2016年人民網報道:全國2.7億個家庭中,25%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我國平均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受丈夫毆打。

有數據顯示:在美國,有1/3的女性在她的一生中會遭受至少一次來自親密配偶的肢體暴力,1/5的女性在她的一生中會遭受至少一次來自親密配偶的嚴重肢體暴力。每年全美國有4774000位女性被親密伴侶進行肢體暴力。

為什麼家暴如此猖獗?理性看來,我們都認為暴力是絕對不能容忍的,更別說這種暴力是來自本該給你關心、愛護的伴侶,然而在現實中,家暴卻越來越猖獗。

究竟是誰給這些家暴的人權利和勇氣,他們憑什麼敢這麼做?

1. 受害人因素。

面對這樣的另一半,離開本該是所有人的必然選擇,然而知乎上卻有這樣一個問題:「家暴越來越頻繁,更悲哀的是我好像已經習慣,怎麼辦?」她們不敢離開,她們總是認為自己不能離開。

有的人把一份感情看的比生命還要重要,即便一次次被傷害,一次次心灰意冷,卻也能夠一次次心軟原諒。她們始終只看到施暴者隨時準備下跪的腿,卻看不到他們隨時準備舉起的手。

於是,週而復始,變本加厲,那些寬恕和原諒換來了對自己的殘忍和無情。

2. 社會觀念的影響。

“孩子這麼小,怎麼能沒有完整的家呢?孩子他爸也已經知錯了,離婚說出去,多丟人啊!”從 2014 年到 2016 年,全國涉及家暴的一審案件數量共 94571 件,99.9996% 的施暴者都是男性。

值得一提的是,大部分離婚官司的對象都有孩子,這些家暴且有孩子的家庭中,有女兒的比有兒子的略多。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很多人還是認為家暴沒什麼大不了的,是家事,是隱私,是家醜不可外揚,唯有隱忍才是對孩子最好的照顧。

又或者,在多數家庭中,男性在經濟上佔絕對的主導地位時,一句“你離開我,我就讓你再也見不到孩子”的威脅,女性總是“理所應當”地妥協。於是施暴者會更加有恃無恐,施暴後愈加心安理得。

有時候慣性真的太可怕,連受害人都會覺得自己的受害理所應當,可你就不擔心丈夫的家暴延伸到孩子的身上嗎?就不擔心家暴行為對孩子的心理造成心理陰影嗎?就不擔心這種家暴行為是在教壞孩子用拳頭說話嗎?我是真的挺擔心的。

3. 宣傳不到位的因素。

其實201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就已經開始實行了。實施家庭暴力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同時夫妻一方實施家庭暴力,另一方受害者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不但可請求物質賠償,而且可以請求精神賠償。

2、刑事責任:《反家庭暴力法》第33條規定,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注意一點: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

然而,家暴是犯罪的現代觀念並沒有深入人心,似乎並未產生明顯的預防效果。這些天聽聞家暴事件都不能稱之為新聞了,連表達憤怒都恐來不及。

希望對待反家暴法,有關部門可以落實,依法保護家暴受害者們。

2017年11月相關新聞:11月5日,男子酒後毆打女友致一級輕傷,取得諒解獲刑一年。

11月6日,湖北江丹丈夫為打牌之爭揮拳打妻子。

11月10日,梅州男子當街暴打妻子,扯住頭髮就往地上摔。

11月15日,丈夫因孩子生命著急,怒打妻子出氣。

11月17日,SJ成員酒後暴打女友,警方觸動後踩得知受害人不願追究責任;杭州年薪200萬女高管,被練散打的老公家暴10年。

11月21日,搏擊手家暴5小時打死妻子。

11月22日,男子在床上遇害,14年後改名換姓的妻子揭露家暴真相。

11月23日,直播家暴的lol主播被宣告禁賽;矮新郎領證毆打穿高跟鞋女方。

遭遇家暴怎麼辦?

家暴這個漩渦,會讓多數受害者漸漸喪失無法獨立主張的能力,甚至會錯覺是自己的錯而產生羞愧感,然後被施暴者明目張膽地控制。一般而言,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的區別。我們都知道,對待家暴只有遠離這一條正確的路,然而做起來實在太難。

如果在家暴突然到來之時,請記得:1)遠離廚房,以免施暴者用銳器傷人。2)靠近門窗向鄰居或路人求救。3)注意保護頭、臉、胸、腹。4)躲進房間並上鎖,將施暴者反鎖在門外,並及時求救。

當然,如果對方只是一時衝動,那麼你可以選擇原諒或者打回去(不建議對打)。

根據2016年數據,90%的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是女性,我國受家暴女性平均在被虐待35次後才會報警,鮮少有人能夠及時從中抽身。

從 2014 年到 2016 年,全國涉及家暴的一審案件數量共 94571 件,僅有 3741 件被認定存在家暴行為,認定率僅為 3.96%。

如果看到這篇文章的你正處在隱忍的痛苦之中,對你來說家暴已經是一種常態,希望你還是要堅強起來,努力對抗。

即便家暴案件的認定率卻僅為3.96%,那僅僅是因為缺少能斷定家暴的證據。只要你願意做出一些改變和努力,盡力收集好儘可能多和完全的證據,比如告誡書、驗傷報告、書面證明等書面證據,比如證人證言的試聽資料等,對待家暴,政府、警察、法律都能夠為你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最後,喵娘還是希望,你們都能夠堅定自己對家暴“零容忍”的心態,遠離那個人渣。因為,浪子也許尚能回頭,但家暴者真的很難回頭。



文丨李喵娘 圖丨源自網絡


最後,浪子也許尚能回頭,但家暴者真的很難回頭。對待家暴這種犯罪行為,希望你們都能夠堅定於“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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