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關於2018年生源地助學貸款有關事項的公告!家長速看

運城市鹽湖區教育科技局

關於2018年生源地助學貸款有關事項的

公 告

為切實落實好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優惠政策,確保我區2018年大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具體事項公示如下:

一、辦理時間

2018年7月25日至9月20日(節假日停辦)。

二、辦理地點

鹽湖區新康國際酒店15樓(南風廣場北,華曦廣場南,乘坐8路、12路公交車或者乘坐18路、15路、44路公交車到新康國際酒店下車即到)。

三、聯繫方式

電 話:0359—2087606

四、辦理貸款條件和所需材料詳見附件。

附件:鹽湖區教育科技局2018年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辦理事項說明

運城市鹽湖區教育科技局

2018年6月29日

附件:

鹽湖區教育科技局2018年生源地助學貸款

申請辦理事項說明

一、借款學生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佈的為準)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為鹽湖區戶籍;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6.當年沒有獲得其他助學貸款。

二、共同借款人條件

1.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父母;

2.如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近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為鹽湖區戶籍;

5.不是父母作為共同借款人,年齡必須是25至60週歲之間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結清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高校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標準

由村(居)委會進行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工作,貧困家庭的認定標準,具體參考以下八條標準,即申請人家庭應符合以下特徵之一:

1.農村特困戶和城鎮低保戶或者建檔立卡戶;

2.孤兒及殘疾人家庭;

3.遭受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

4.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7.老、少、邊、窮及偏遠農村的貧困家庭;

8.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貧困家庭。

四、貸款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全日制普通大學專本科學生每人每年申請的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的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且不低於1000元。貸款額度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應按照最新規定執行。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之和低於最高貸款額度的,貸款額度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確定。

(二)貸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3年確定,最短不少於5年,最長不超過20年,其中,在校生按剩餘學習年限加13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三)貸款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佈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貸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

(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按年計收。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利息由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負擔。學生畢業後三年間為還本寬限期。還本寬限期內,借款人只需要償還貸款利息,無需償還貸款本金。寬限期後由借款人按《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五、還款事項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開發銀行資金髮放日,結息日為每年度的12月15日(最後一年為9月15日),節假日不順延。

2.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在借款學生畢業後三年內為還本寬限期,借款人應在每年結息日5日前將應償還的利息存入指定的支付寶賬戶或帶銀行儲蓄卡到資助中心通過POS機還款。還本寬限期後,借款人開始按照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償還本金及利息。最後一次償還本金時利隨本清。

3.每月1日至15日(11月除外),借款人可以申請提前還款,借款人應於當月15日前到縣級資助中心或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提交提前還款申請,並於當月15日前將應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存入指定的支付寶賬戶或帶銀行卡到資助中心通過POS機還款,提前還款扣款日為當月21日,無需審批。當月20日指定賬戶中無充足資金,視為借款人放棄提前還款申請(不收其他費用)。借款人可以選擇一次結清一筆《借款合同》或部分提前還款(本金須大於500元(含),且是100元的整數倍)。

4.每月(除11月外),借款人可以進行逾期還款,還款日為當月20日,無需申請或審批。

5.如指定賬戶餘額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則扣款順序依次為依照《借款合同》約定應付的罰息、逾期利息、逾期本金、利息、本金。

六、違約後果

1.未按《借款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的,借款人需要根據逾期本金金額和逾期天數繳納罰息,罰息利率為貸款利率的1.3倍。

2.開發銀行將按照《徵信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31號)的有關規定,將借款學生的

違約信息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不良信用記錄被載入個人徵信系統後,將直接限制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的個人信用卡、購房、購車貸款等與金融機構有關的金融產品的申請與使用對於連續拖欠還款行為嚴重的借款人,還會限制坐飛機等高檔消費,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佈其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違約行為等信息;嚴重違約的貸款人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七、貸款申請所需材料

(一)高中預申請的學生所需材料

1.《生源地貸款申請表》1份不需加蓋任何公章(必須在學生在線服務系統(https://sls.cdb.com.cn)上申請)

2.學生身份證原件

3.學生生源地戶口簿原件(或戶口遷出證明)

4.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

5.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原件

6.錄取通知書原件

(二)首次貸款學生所需材料

1.《生源地貸款申請表》1份加蓋公章(必須在學生在線服務系統(https://sls.cdb.com.cn)上申請。鹽湖區學校高中應屆畢業生、往屆畢業生、其他縣高中應屆畢業生和在校生未進行高中預申請的,由高中學校或村委會(居委會)出具)

2.學生身份證原件

3.學生生源地戶口簿原件(或戶口遷出證明)

4.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

5.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原件

6.錄取通知書原件(非大一或研一新生學生證原件)

(三)續貸學生所需材料

1.《生源地貸款申請表》1份(必須在學生在線服務系統(https://sls.cdb.com.cn)上申請,不需任何單位加蓋公章)

2.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前往指定地點辦理續貸事項,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

3.學生證原件

4.上一年貸款合同原件

八、現場辦理說明

1.網上申請時間:每年4月1日開始。

2.現場受理日期:

7月25日開始(節假日停辦),9月20日結束。

3.現場受理地點:鹽湖區新康國際酒店15樓(南風廣場北,華曦廣場南,乘坐8路、12路或18路、15路、44路公交車到新康國際酒店下車即到)。

4.時間安排:農村學生上午辦理,城市學生下午辦理,辦理時先領取排隊序號,再按順序進行辦理。

5.學生本人攜帶材料和共同借款人本人(不允許代辦或代簽)辦理相關手續(前一年申請成功的,可以一個人攜帶材料和上年合同辦理;但專升本、本升碩辦理程序和首貸一樣)。

6.貸款發放時間:11月20日前。

九、注意事項

1.申請材料與系統信息真實、完整、準確、一致。網上申請完後要認真核對,以免造成信息錯誤(尤其是姓名、身份證號碼、學制以及貸款金額)。若有不一致,必須在網上修改。

2.家庭住址:必須具體詳細。模式為:

鹽湖區XX鄉(鎮、辦)XX村(XX居委會)XX居民組(XX小區XX號樓XX單元XXX)。

3.身份證必須是二代身份證,若二代身份證丟失,請辦理使用臨時身份證。

4.為了個人信息安全,首次登錄後請修改密碼。如有遺忘在線服務系統密碼,學生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號碼、QQ號及任意合同號輸入正確後可以重置密碼;或聯繫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進行密碼重置。密碼重置後的密碼為初始密碼,請學生及時修改初始密碼。

5.開學報到同時向學校提交貸款受理證明,督促學校錄入電子回執,電子回執需在10月10日前完成,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學生應保存好自己的支付寶初始密碼以及在線服務系統初始密碼。

6.借款學生專升本、本升碩後繼續申請貸款的,應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及錄取通知書等證件及一份複印件,7月30日前到資助中心先辦理“就學信息變更”及以前各合同的“還款計劃變更”,否則,從9月1日開始計算自負利息。

7.學生應及時變更自己和共同借款人的聯繫方式,以便通知還款。

8.為了方便學生,有疑問請撥打助學貸款呼叫中心電話:95593。鹽湖區教科局資助中心聯繫電話:0359-2087606。

9.實名加鹽湖區生源地助學貸款群:813282116,813384666或813343777可以交流貸款還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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