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分局查处一起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6月21日,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查处一起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件,该名违法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5天。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已对违法人员李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处理。

清新分局查处一起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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