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將家暴37年的丈夫猛打致死,法院駁回「正當防衛」獲刑4年

亞太日報編譯 張詩雨

去年3月,韓國一男子以妻子喝酒到深夜且並未提前告知為理由對妻子實施了暴力後,被妻子(金某)用石頭猛打致死。據韓聯社今天的消息,這名女子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判決一出,韓國女性團體立刻做出反駁:“應當被認定為正當防衛。”

女子將家暴37年的丈夫猛打致死,法院駁回“正當防衛”獲刑4年

案情回顧

去年3月,與友人喝酒至凌晨1點才回家的金某再次遭到了來自丈夫的家庭暴力,理由是:金某喝酒至深夜歸家,提前沒有告知

當時,丈夫抓住金某的頭髮並將她摔倒在地,金某則拾起身旁大約2.5-3kg重的裝飾石頭猛烈擊打丈夫10餘下。隨後,丈夫死亡,金某因殺人嫌疑被起訴。

女子將家暴37年的丈夫猛打致死,法院駁回“正當防衛”獲刑4年

審理過程

案件審理過程中,年過六旬的金某始終主張自己在37年婚姻生活中飽受折磨,幾乎每天都遭到丈夫的家庭暴力。因此此次事件應被法院認定為“正當防衛”。然而直到最後,法院仍未接受她的主張。

據金某回憶,從她與丈夫結婚那天起,就再沒有一天好日子過。被丈夫用刀刺,用煤氣罐砸頭等,長期以來他飽受來自丈夫的家庭暴力行為

因此,金某表示事件發生時,她是為了防止生命受到威脅,才殺死了丈夫,她認為自己的行為應該屬於正當防衛

法院在一審、二審的過程中指出,金某是在丈夫的頭部受到衝擊倒地之後撿起石頭對他進行了10餘次擊打。院方還指出他們並未在金某的陳述過程中感受到她的恐懼,只感受到了她的憤怒。從一般的社會觀念來講,很難將此案判定為正當防衛。

另外,金某還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稱由於長久以來飽受家庭暴力折磨,自己患有創傷後應激障礙( PTSD),因此事件發生時她已失去了辨別事物的能力。對於這一點,法院也同樣未能接受。原因是金某在陳述過程中提到“好像用石頭打了丈夫兩三下”,從她可以回憶起當時的情節這一點上分析,無法判定金某當時失去辨別事物的能力。

韓國最高法院的最高法官本月2日指出下級法院的判決沒有不妥,決定維持4年有期徒刑的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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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女性團體對判決感到遺憾

金某被最高法院判決定罪後,為其辯護的韓國女性及兒童人權中心律師李明淑即刻表達了自己遺憾的心情。

韓國女性及兒童人權中心表示,“具體分析案情、動機、身心狀態的話,應當可以認證正當防衛的說法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事實才對。”此外,中心還表示:“我國應該像澳洲等其他為家庭暴力立法的國家一樣,如果長期受到持續性家庭暴力的家庭成員將施暴者殺害,應在一定的條件之下被認定為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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