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管中心再加力,建立案件評査「三化」工作機制

為進一步提升案件質量,落實司法責任制,今年以來,武陵區人民檢察院不斷創新管理模式,建立案件評查“三化”工作機制,有效地規範了司法行為。

案件評查經常化。建立案件評査的長效機制,一改往年僅年中、年末的評查方式,實行逐月評査模式。每月抽取員額檢察官辦結案件的20%進行評査。評査範圍涵蓋各個業務種類的每一名員額檢察官,抽査的案件兼顧難易程度、各類程序,充分代表員額檢察官的辦案水平,每月對案件評查情況進行彙總,形成—期案件評查通報,在內網上予以公佈,由相關枓室組織學習,對存在的問題以《檢察長交辦函》的形式要求案件承辦人限期內整改到位。

案件評查制度化。成立以檢察長為組長的案件評查領導小組,配齊配強案件評查人員,成員由去年的2人增加到6人,組成相對穩定的評查小組。制定《案件評查工作方案》,對評查的組織形式、評查範圍、評查方式、評査標準、評查程序以及獎懲和責任追究等一系列的內容進行規範,為案件質量評查工作的有序開展奠定基礎。案件評査結果納入本院的績效考核管理體系,與年底的評先評優、續效獎金掛鉤,充分發揮案件評査的導向、指引作用。

案件評查規範化。一方面,為了確保評査標準的統一,武陵區檢察院歷時兩個月組織編寫了《案件評查實用手冊》,《手冊》立足檢察實務、立足執法崗位、立足行為規範,涵蓋主要檢察業務部門共五大類210項。要求今年所有案件員額檢察官、助理、書記員必須按照《手冊》的要求填寫《案件結案自查表》。評查時,應將《自查表》連同被評查案卷交評查小組評査,旨在規範在崗人員的行為。另一方面,做到全程無縫監管,線上利用網絡大數據對在辦案件實行網上流程監控,全程跟蹤辦案過程。線下對辦結案件進行紙質評查,限期整改,通過線上線下有機結合,努力將執法不規範、辦案程序瑕疵、權利保障不到位等問題遏制在萌芽狀態,規範執法行為,全面提升案件質量。

今年以來,武陵區檢察院案管中心已經組織開展了三期案件評查工作,共評查案件95件,流程監控152件,發現的問題數大幅下降,辦案流程更加嚴謹,法律文書製作更加精良,權利保障更加到位,案件質量有了顯著提升,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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